最高法副院长:“治吏”比“治民”更重要,“是社会治理的主要矛盾” 据2007年06月20日《燕赵都市报》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河北一个专场报告中提出,在山西黑砖窑事件中,存在突出的行政权力失范、失序,社会管理失当问题。就此张军提出,“治吏”比“治民”更重要,“是社会治理的主要矛盾”。应该依据党纪政纪规定和公务员法以及刑法中的规定,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行政人员追究责任。 当天上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我省举行首场报告会,报告团团长张军做了题为“和谐社会与法制建设”的报告。 “社会管理失当是破坏当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张军解释说,一些地方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权力中,不作为、乱作为,引起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国家部门和公民之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他提到最近颇受社会关注的“山西黑砖窑事件”,就存在着突出的行政权力失范、失序,社会管理失当问题,他同时还提到北京崔英杰案件、重庆拆迁“钉子户”事件、太湖水污染等最近引起社会关注的重大事件。 张军就此提出,“治吏”比“治民”更重要,“是社会治理的主要矛盾”。应该依据党纪政纪规定和公务员法以及刑法中的规定,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行政人员追究责任。 在报告会上,张军还提出,影响社会不和谐的因素,除社会管理失当外,还有民间纠纷、经济侵权和刑事犯罪等三个方面,他相应提出处理机制和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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