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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王富程就诊于通江县医院最终死亡的情况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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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死者:王富程,男,现年3个月,死者家属:父亲:程XX,34年龄岁,母亲,25岁,家住四川省通江县沙溪镇XX村。
                 一,家庭情况:死者王富程的父母及祖辈是世代务农的农民,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从王富程的到来,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希望,王富程的父母祖上三代单传,又 加上夫妻俩多年因为自身身体的因素,一直不能生育,多年来求医问药,踏遍了全国许多知名医院而最终无果,自从2012年10月21日王富程的出生全家沉醉在无比的幸福之中,对他寄托了无限的希望。
                 二,入院经过:于2013年3 月6日早晨,夫妻俩发现王富程有些轻微感冒,鼻塞,出于对孩子的担心,自认为通江县人民医院是全县最知名的医院,所以乘车将孩子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治,于2013年3月6日8点45分经县人民医院门诊诊断,颜面无苍白,唇红润,呼吸平稳,双肺未闻及干湿鸣,诊断结果为:急性呼吸道感染,诊断结束后,门诊医生说此小儿为普通感冒,导致上呼吸道 感染,开点治感冒的药,回去吃并观察一下,(后附门诊处方)。
                 遵照医嘱死者家属将患儿抱回家,并口服了两次药,于2013年3月6日下午,经口服治疗,小儿无明显好转,小孩家属,出于安全,保险起见,又将小孩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复诊治疗,当时进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晚约20:30分左右,由于当时时间比较晚已无门诊,因此只月挂急诊,经过医生指导,将孩子抱往儿科四楼住院治疗,当时接诊医生杜能熊,经过他诊断,当时小孩哭 闹,医生说给小孩喂点奶,可能是肚子饿了,家属就立马张罗给小孩兑奶,并要 求住院治疗,杜医生说现在医院床位紧,暂时给小孩进行雾化处理,并紧接着给小孩进行雾化治疗,小孩仍然在哭闹,杜医生将雾化器放在小孩 的嘴上,喷雾过程中,几秒后,紧接着就发现小孩面色发紫,眼睛上翻,见此情行,医生取掉雾化器,就开始进行抢救,最终抢救无效,宣告死亡,时间为2013年3 月6日21:20分左右。
                 三,死之后院方态度:自从小孩宣告死之后,接诊医生失踪至今未露面,也不说明情况,院方的解释为:外出学习,开会,经过死者家属的要求,要求院方就此事进行协商处理,于2013年3月7日上 午死者家属与院方进行了初步的协商,院方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并要求将死者移往太平间,赔偿及安抚的事情,改日在谈,经过几次的商谈,院方一直拖延时间,回避责任,导致死者一直无法安葬,家属得不到安慰,经济造成很大损失。
                  四,医患双方发生矛盾机关事件:综 上所述,院方一直软磨硬抗,回避事实,于2013年3月9日上午医患双方经过第三方(警方)的组织进行调解,最终无果,院方要求家属对死者进行司法鉴定,家属已无资金和精力惩办此事,死者家属要求院方先垫支部分生活费,院方强硬回绝,院长(陈俊)并组织院内保安强行驱散,并殴打死者家属,导致死者家属受伤住院,致使死者家属承受双重打击, 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谁 能为死者家属讨回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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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  依法维权   这么简单的道理在通江咋就行不通呢

发表于 2013-3-11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人民医院
关于患儿王富程死亡引发医疗纠纷的情况报告
2013年3月6日晚,我院儿科发生一起婴儿死亡医疗纠纷,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诊疗经过
王富程,男,3+月,通江县沙溪乡王坪新村人,因病于2013年3月6日上午在医院门诊就诊(就诊号:80032568),先后在门诊儿科、五官科就诊,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结膜炎”,给予抗感染、对症治疗后患儿离院。
3月6日20时30分,患儿因咳嗽、气喘2天,加重1小时到我院住院部儿科就诊,接诊时患儿体温不升,心率170次/分,呼吸68次/分,急性重病容,呼吸急促,口唇发绀,呻吟,双肺呼吸音粗,闻及湿鸣音及哮鸣音,心率增快,腹胀,考虑为“喘息性肺炎”,病情危重,应住院治疗,因我院无住院床位,建议转巴中市中心医院诊治,转院前先进行雾化治疗,以扩张支气管、缓解呼吸困难,正雾化时,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急促加重,口唇青紫,面色苍白,眼球上翻,呼吸心跳停止,当班医务人员立即采取抢救措施,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吸氧及药物抢救,3月6日21时15分患儿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纠纷经过
患儿王富程死亡后,亲属不能接受该后果,当即与值班医生发生争执,保安到场维持正常医疗秩序时,又与保安发生拉扯,直到警察到场后方平息事态。
医患双方及警察在医院小会议室沟通协调并调查了解时,患儿尸体一直放置于儿科抢救台上,直到3月7日上午在我院及警方的要求下方将尸体移至太平间, 3月8日下午,医患双方再次座谈进行沟通,但双方分歧极大(患方不主张尸检,要求医院承担全责并赔偿48万元)。
3月9日上午,双方再次交换意见,我院同意垫支尸检费用以明确死亡原因和责任划分,但患方提出医院需预支家属生活费用20000.00元,对此主张医院不予支持。随即患方一行声称不再配合并将采取措施,尔后在围堵医院大门的过程中两患者亲属情绪激动,动手打人,直到公安介入后事态趋于平稳。
三、初步意见
该患儿死亡当日上午曾在我院门诊就诊,3月6日约20时30分,亲属再次抱患儿来就诊,说明仍存在疾病。就诊后,告知拟转院,行转院前进行雾化治疗,但患儿在雾化过程中死亡,这并不能说明就是雾化造成的死亡,患儿本身就存在疾病并且危重,但患方认为是雾化造成的死亡,我院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四、目前工作
“事件”升级后,3月9日中午,县人民政府和卫生局领导再次召集双方协调,秉着科学、严谨的医学原则,明确患儿死亡原因,已进行医学尸检,确保此次纠纷公平、合理、依法解决。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发表于 2013-3-1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司法鉴定是必须的,弄清楚死因再说赔偿的话。通江光出这种事。

发表于 2013-3-11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进行司法鉴定,明确死因。坚决处理肇事方。还医患和谐关系,维护良好社会氛围。

发表于 2013-3-1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医院到底怎么回事?老是出医疗事故?出了事怎么就这么推卸责任?到底是个什么医院呀?还有没有医德呀?

发表于 2013-3-11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了病才住院,治疗就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世上那个医院不死人?

发表于 2013-3-11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司法鉴定,追究相关责任,通江的医疗条件让人绝望,我反正是不相信通江显医院,太黑.死者安息,节哀顺变.

发表于 2013-3-1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走司法程序,那样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3-3-1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渡红桥 发表于 2013-3-11 0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生了病才住院,治疗就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世上那个医院不死人?

如果是你的娃儿没大病,给你医死了,你也不怪医院吗?你还有没有同情心?真不是个人,杂种!
发表于 2013-3-1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医院就是他妈的垃圾医院,医生没有医德,治病没有本事就知道收红包。出现医疗事故很多次,这样的医院谁还敢来啊!王富程安息吧!法律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解决。

发表于 2013-3-11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7楼就是个五保户。只有勒种人才会说出那种话。。。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医院的领导是杂种;;;垃圾;;;;饭桶;;;;;;;;赶快滚出去;;;;

发表于 2013-3-11 14: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目前情况初步判断,现在只能说是人在医院死的,是不是医死了的只有通过尸检,不然都说不清楚。

发表于 2013-3-1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医院经常都是这个样子。  黑医院,真不晓得一个县级的医院为什么老出现这种情况, 建议走正确的司法渠道寻求帮助,跟那几爷子领导协商没用。。。。     :@:@

发表于 2013-3-11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医院的论坛枪手呢,紧到不来回帖,是不是又想删帖子了噢 ~~

发表于 2013-3-11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等待医疗鉴定结果吧。
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以此为理由妨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发表于 2013-3-11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雾化用的什么药,感觉有点象药物过敏。不过县医院也应该加强医生的业务学习,希望医院多培养出当年陈勇一样的好医生并为留住人才创造环境。

发表于 2013-3-11 18: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hongchong-168 发表于 2013-3-11 10:11 如果是你的娃儿没大病,给你医死了,你也不怪医院吗?你还有没有同情心?真不是个人,杂种!

这是实话,县医院每年不医死几个人不甘心,就算死者家属不接受现实就不能理解吗?如果你们的小孩子几个月死了,你伤心不?医院没得人性,所以现在很少进县医院,啃爹的。只晓得挣钱,不知道任命关天………!

发表于 2013-3-1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表示向死者家属同情。生命科学是一项极为复杂微妙深奥的学科。在尸检结果没有出来以前,我想说大家不要一味去谩骂医院。因为我看到帖子说患儿在死之前至少医生是在全力抢救,这说明他们还是尽了责任的。疾病的变化是很难预料的。我相尸检结论出来后,会有一个公正的解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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