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nxhw.com.cn 2007-7-21 9:30:33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连日来,由四川省文物管理局及本报共同发起的“打捞城市深处的记忆”及“城市记忆之旅”系列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就在该活动进行之时,记者得到一条令人痛心的消息: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陈子昂读书台(射洪)保护区内竟违法施工,对文物或是保护区内的附属物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日前,省文物管理局已向省委提交建议:在省、市、自治州等各级党校课堂中,开设文物保护课程,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法》)等。
“陈子昂读书台”被违法“整容” 同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陈子昂读书台”位于射洪县金华山后山。陈子昂是“开初唐一代诗风”的著名诗人,“读书台”是他少时读书写诗的地方。今年1月,射洪县子昂故里文化旅游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向有关部门递交了“修缮方案”,但方案未经答复和批准,就委托不具备文物保护施工资质的单位,擅自违法动工。省文物管理局文物保护处的专家现场查看发现,施工单位对读书台进行落架维修,并对原有的台基、地面石板、石栏杆进行了更换,对部分主题建筑的门、窗进行油饰。在原石条保坎外,增加钢筋水泥包裹,对部分树木进行砍伐。
专家称,施工单位对一些文物及保护区内的附属物修复方式是错误的,根本未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此外,在读书台附近竟然违法铺设了现代的地砖。目睹现场情况后,不少专家深表痛心。
处理 违法工程停工并被通报
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管理局局长徐荣旋,省文物管理局副局长王琼等人。徐荣旋副厅长称,在得知“陈子昂读书台”保护区违法施工的消息后,省文物管理局第一时间派专家组赶往当地展开调查,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施工。至于被破坏的文物及保护区内的附属物等,省文物管理局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以便尽早依法进行修复、补救。日前,该局已经对以上两家违法单位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据悉,根据《文物法》,对严重破坏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相关处理和补救措施还在讨论进行中。
建议 决策者学习“文物保护课”
“历史文化记忆是我们的根脉,必须保护并代代传承!”徐荣旋副厅长称,四川省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但在发展中,个别地方的文物古迹、遗址等未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他认为,造成这样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建设的决策者对历史文化、文物保护认识不足所致。
为了更好地保护并传承深厚的历史文化记忆,省文物管理局日前已向省委提交建议:在省委党校以及市、自治州、县等各级党校中,开设文物保护课程。授课内容主要包括《文物法》等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更多的城市建设决策者增强法制观念,规范文物保护工作程序,重视对历史文化记忆的保护和传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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