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仁寿教育的关心。经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第21条精神 “对于希望升入职业学校或较早开始职业生涯的初三学生,初级中学可以通过开设职业教育班或与职业学校合作等方式,开展职业教育”,经眉山市教育局同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职业学校与初级中学合作对初三学生开展职业教育工作。玉龙初中所做职中宣传工作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和市县教育局工作安排,网民反应情况不属实。
县教育局为加强职业教育宣传,确保学生有序自愿入学,对该校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玉龙初级中学对教师加强师德、师能建设,做好每位教师“爱岗敬业、奉献教育事业”的教育工作。
二、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职业教育宣传,确保学生自愿入学,严禁虚假宣传和强迫学生入读职业中学。
三、严格实施职中准入制度。非教育局批准的准入招生的职中学校严禁入校招生。
四、对极个别流失学生进行家访,确保学生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如有因家庭贫困不能入学的学生,学校实施贫困学生救助,确保学生学业完成。
五、严禁招生过程出现买卖学生行为和“拿回扣”行为。一旦发现此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学校公布教情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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