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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 有合法财产证据因行政不作为导致百姓受尽了不应的因痛苦及拆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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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20:34 | |阅读模式
     有合法财产证据因行政不作为导致百姓受尽了不应的因痛苦及拆磨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我们应该追究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我们的私有房屋当然受国家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根据1954年国家颁布的宪法规定:第十一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第十二条、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及继承权。 以1982年宪法为基础修正的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党和中央政府更是下决心加快国家的法制化建设进程。修宪,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略,以宪法形式,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第三条 第一款: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毁坏城市私有房屋。第六条 第一款: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为了确保所有权归属,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对于私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变更、丧失实行登记制度。无论是因任何合法原因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都需要履行登记手续。!:
    1. 强烈要求依据宪法、物权法等法律

    2. 强烈要求把我市的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用宪法、物权法和国家有关不动产法律法规来约束,郴卅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郴卅市房产局
可是在201326号上午不知谁一把大火把坚守我家房子的棚房烧光,是苏仙区2部消防车才扑灭火。因是民告官,谁理百姓草民。也就因.我家房子的棚房被烧光,昨天开发商开始强行动工。我也说了在没有解决问之前是不能动工的,是侵权违法行为。我家的合法财产是受法律保护,开发商的人说我家被法院判输。因我带着孙女也就设有发生很大纠纷,当时也就没动了,耒欺负掠夺老百姓财产。又在今天上午9奌钟我去时又在我家的土地动工。我又说了在没有解决问之前是不能动工的。是侵权违法行为,开发商也没与我当面一个说法和解词。已经又侵犯了我的人权。就耒了四个20多岁的年青人把我61岁老太婆连拖,带拉,抬着把我丟燕子一样丟在地上,把衣服被拆掉,脚也被伐伤,是旁人打报不平打了110,还与110警蔡说要打死我,他们有的是钱,当时旁人都很气愤。因我是一个弱势百姓,110警蔡也无法只是说我是挡工也就是违法。我是合法做财产,什么合法的证据都有,而政府部门一奌合法证据都没有一直维持到今天,他们的公权力不作为,乱作为可害苦了我这中国的一个合法公民,无法只是放声大痛苦哭,怎么是这样,不是法律法规一直维护和保护私人财产吗?/? 为什么/为什么/
                        申诉人张玉清
                        20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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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21:21 |
他们的公权力不作为,乱作为可害苦了我这中国的一个合法公民,无法只是放声大痛苦哭,怎么是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14-4-27 17:44 |

有合法财产证据因行政不作为导致百姓受尽了不应的因痛苦及拆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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