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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是公害 人人得而举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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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群众举报假记者 多部门联合查处   日前,群众举报一起假记者以新闻报道为由索要红包事件,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随即联合查处,对被举报的杨某某给予教育训诫、警告处分,没收其无效工作证。
  去年12月31日,市民何某某因购买手机与店主发生纠纷受伤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经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何某某便联系杨某某,希望通过媒体曝光,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杨某某没有报道。今年3月中旬,经公安部门再次调解,何某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准备向派出所赠送锦旗。
  此后,何某某通过QQ联系到杨某某,聊天记录显示,何:“杨记者,你还在绵阳吗?”杨:“在。”何:“我的那件事情处理完了,在绵阳七星楼二手手机市场被殴打的事情,派出所民警调解的,赔偿了医药费4千元。虽然没有弥补我的全部损失,但免得诉讼的漫长,我给民警刘,做了一面锦旗”。杨:“哦。”何:“后天锦旗做好,15号给送去,你觉得有新闻价值就报道,没有就算了,谢谢。”杨:“我给他们领导打过电话,局领导。”何:“杨记者,这件事怎么答谢你?请你吃饭?”杨:“给一个红包就对了,不吃饭了。”何:“多少钱?”杨:“多少是个心意就对了。”此后,杨某某又通过手机短信问“感谢费”,并明确要400元,何某某予以拒绝,并对其记者身份产生怀疑,随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并提供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等证据。
  经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被举报人杨某某曾在法制网四川频道工作,非记者身份。同时,经调查证实,杨某某在法制网四川频道的合作期限于2011年6月到期,工作证件有效期为2011年12月,合作到期后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杨某某的工作证没有交回。
  相关部门表示,对发现有假冒新闻记者和新闻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欺诈、行骗活动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绵阳日报记者 张登军)
  假记者是公害 人人得而举报之
  评论员
  说实在的,看到这则新闻,很想冲上去给这假记者“两坨子”:一“坨子”代表同仁,想到兄弟伙们一天起早摸黑地忙着传播“正能量”,这家伙打着俺们的旗号骗吃骗喝骗抚摸,气就不打一处来;一“坨子”代表被欺骗了的公众,这就像小区里抓到了小偷,那真是叔可忍嫂不可忍,谁都想给一“坨子”解解气。这“两坨子”,本报评论员很想打出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风采。
  按理说,一个行当能被“冒充”,至少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行当在公众印象中还不错,才有冒充“价值”。比如,经常看到冒充军官、警察、银行主管骗财骗色的新闻。本来,记者这个行当如今就不太“景气”,刚看到这新闻,心里多多少少还有点虚荣心。结果看到最后,才发现这家伙竟为了区区400元就把我们“卖”了,这对广大同仁来说,简直是对自尊心的无情打击。
  相比其他职业,假记者危害更大。其一,记者背后,都是某某新闻机构。假记者,不仅仅是坏了记者职业的名声,更损害了新闻机构的声誉,设想受过骗的公众一旦谈到这个新闻机构,该是何种表情,这对新闻机构来说,就是被一颗还不是自己的“耗子屎”坏了一锅汤,你说冤枉不冤枉。其二,在我国,新闻机构都是“官方”的,那其实就是权威和公信力的象征。在许多民众眼里,新闻机构可以说是党和政府的“化身”,人们把“焦点访谈”叫“焦青天”就是明证。因此,假记者,最终还可能伤及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假记者是公害,人人得而举报之。
  曾有朋友询问,如何识别假记者?途径有二:一是查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特别需要留意的是,目前在我国,尚未为网站“记者”颁发《记者证》。二是凭直觉,看作风。真记者有截稿压力,一般很忙,为赶稿件常顾不上吃饭。假记者往往“派头”十足、“口气”很大、先喝酒、再洗脚……气定神闲、不慌不忙。此外,公众也可在百度上搜索,一般说来,若该记者从未发过稿件或最近无发稿记录,那么值得小心了。
  总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公众擦亮眼睛,识别假记者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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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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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晚报,你很关注此事,我很是感谢!你发表了你的意见,你文中的当事人叫吴利平,就是我本人,我也就你们绵阳晚报的文章作一下回应,回应如下几点申明:
第一,大秦刺客在麻辣论坛发肯的《强烈呼吁:绵阳开发区欺软怕硬将就个别人》贴子,落款为群文村村民,十有八九为假冒,不是群文村村民,因为没有真实姓名,因为群文村不是城中村!
第二,大秦刺客说“吴利平根根底底我当然清楚,他所持的所谓拆迁补偿理由我们喝酒他吹嘘过多次。”,我从去年8月份回家只和三个朋友喝了酒,但这三个朋友没有一个会上网玩贴子,而且这三个朋友不是本村的。
第三,大秦刺客说“但是,由于该地块暂时无项目搞,不晓得他和开发区哪些人勾搭上,开发区居然默许吴利平家人继续耕种已经被征用的土地。。。。。我一直怀疑他和开发区个别领导一唱一和吃好处。”,要知道和那些开发区哪些人勾搭上,请直接和我联系,我会当面告诉你的!
第四,大秦刺客说:“开发区没开发我们城中村以前,。。。。。。将就他就是伤害我们的心。” 中国法律有一个叫司法强拆是合法的,曾经有一个行政强拆现在是违法的,我吴利平欢迎合法的司法强拆,坚决反对违法行政强拆!
第五,说明吴利平实名举报的“绵阳经开区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给大连万达”一事已引起某些部门的重视,但回应的方式太下三烂!现在更是感谢“大秦刺客”楼主,借你的翅膀让我吴利平的信息飞得更远!也感谢绵阳晚报的支持!
第六,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在发表此贴时,没有调查作为实名举报当事人吴利平,没有给作为实名举报当事人吴利平打过任何招呼:作为当事人有这样一些猜想!
A,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思虑不周忽略了当事人吴利平!
B,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不认识吴利平,不知道怎么和吴利平联系!(说明大秦刺客网友不是群文村的,贴子落款存虚假嫌疑)
C,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不愿和吴利平勾通,因为道理说不通,丢脸!
D,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受人指使,别有用心,抹黑吴利平达到不可告人目的!
E,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是网上所说的网络炒手,只要给钱什么贴子都可以发!
F,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是政府里的一职员,发贴是他的工作,否则工作不保。
G,你们为什么不问问政府,现在中国法律有合法的司法强拆,政府为什么不去申请?还得动用新闻,还要违法行政强拆,这是为啥?
作为职员工作所逼、生活所迫,吴利平我可以理解,如果是其它情况,其人格是否存在问题,就是因为职员工作所逼、生活所迫,也请把枪口抬高一寸,各位听说过把“把枪口抬高一寸”的故事吧,德国两德统一的故事!
   绵阳晚报作为一家新闻媒体,应该做到公正,否则就有辱这个行业的名声!作为一个事件应有双方当事人,只报际一方的声音,掩盖一方的声音,绵阳晚报你的新闻公正在哪里?你们的新闻职 道德在哪里?我保留向新闻协会举报你们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13-4-1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在发表此贴时,没有调查作为实名举报当事人吴利平,没有给作为实名举报当事人吴利平打过任何招呼:作为当事人有这样一些猜想!
A,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思虑不周忽略了当事人吴利平!
B,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不认识吴利平,不知道怎么和吴利平联系!(说明大秦刺客网友不是群文村的,贴子落款存虚假嫌疑)
C,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不愿和吴利平勾通,因为道理说不通,丢脸!
D,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受人指使,别有用心,抹黑吴利平达到不可告人目的!
E,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是网上所说的网络炒手,只要给钱什么贴子都可以发!
F,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是政府里的一职员,发贴是他的工作,否则工作不保。
G,你们为什么不问问政府,现在中国法律有合法的司法强拆,政府为什么不去申请?还得动用新闻,还要违法行政强拆,这是为啥?
作为职员工作所逼、生活所迫,吴利平我可以理解,如果是其它情况,其人格是否存在问题,就是因为职员工作所逼、生活所迫,也请把枪口抬高一寸,各位听说过把“把枪口抬高一寸”的故事吧,德国两德统一的故事!
   绵阳晚报作为一家新闻媒体,应该做到公正,否则就有辱这个行业的名声!作为一个事件应有双方当事人,只报际一方的声音,掩盖一方的声音,绵阳晚报你的新闻公正在哪里?你们的新闻职 道德在哪里?我保留向新闻协会举报你们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13-4-11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公众擦亮眼睛,识别假记者并不难。
那些拿着记者证在报纸上打胡乱说,例如绵阳晚报发表涉及当事人的新闻却没有调查当事人,确实比拿来着假记者的人更恶心,假记者还有所顾忌,而这些人却是无所顾忌!绵阳晚报你妄为新闻媒体,给新闻界丢脸!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越干净,社会则越肮脏。电台越和谐,世道则越可怕。电视越美好,生活则越难过。电影越高尚,真实则越虚伪。一个正常的社会,不是只许歌颂,而是可以反对,不是只能感谢,而是可以批判。越是掩饰,则会越阴暗。越是粉饰,则会越虚伪。作为一个地区委市的官方新闻媒体都不能说真话、写事实、这样的文明城市,才是真正可怕的。转

发表于 2013-4-12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晚报对吴利平丑陋嘴脸的曝光和揭露,大快人心。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侠客老刀 发表于 2013-4-12 1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绵阳晚报对吴利平丑陋嘴脸的曝光和揭露,大快人心。

总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公众擦亮眼睛,识别假记者并不难。
那些拿着记者证在报纸上打胡乱说,例如绵阳晚报发表涉及当事人的新闻却没有调查当事人,确实比拿来着假记者的人更恶心,假记者还有所顾忌,而这些人却是无所顾忌!绵阳晚报你妄为新闻媒体,给新闻界丢脸!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P;P

发表于 2013-4-13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3-4-13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看到最后,才发现这家伙竟为了区区400元就把我们“卖”了,这对广大同仁来说,简直是对自尊心的无情打击!
哦,你们绵阳晚报还有自尊心?没看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晚报,要先搞清事实,再为人张目!

发表于 2013-4-1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绵阳晚报也是假记者哦!

发表于 2013-4-16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记者证传播正能量的记者大有人在,但凭着有记者证睁着眼就说瞎话,为即得利益者涂脂抹粉的人也不少。
曾记得,有市民对绵阳公厕收费现象提出异议,一些编辑、记者就搞了一次貌似客观的市民讨论,然后找了几个所谓赞成收费的市民说了一些应该收费的狗屁理由,然后就得出了一个结论,市民对绵阳的公厕收费都是拥护的,假得不能再假的所谓引导舆论的拙劣手法了。
再说最近盐亭开先河,在县城禁摩,凭啥子一纸禁令就剥夺了一种合法交通工具的通行权,而且还是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普遍选择的出行方式,媒体不但集体沉默,一些记者甚至还向摩托车驾驶员泼脏水,不惜笔墨将摩托车形容成洪水猛兽。
群众对摩托车行驶使用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形容,平时不作为,有事乱作为,平时对摩托违章行为不管,违章行为多了以后就乱管,正是对这种随意禁摩的最好写照。如果这样下去,估计下一个禁止的就是电动车了。

在此再祈求次媒体的客观、公正,还有记者的良心。

发表于 2013-4-1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举报假记者 多部门联合查处   日前,群众举报一起假记者以新闻报道为由索要红包事件,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随即联合查处,对被举报的杨某某给予教育训诫、警告处分,没收其无效工作证。
         :o被举报后就给予一个教育训诫、警告处分,没收其无效工作证?

发表于 2013-4-1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年真的假文凭,假的真文凭;真的假记者,假的真记者,真的……假的……把我们老百姓都搞糊涂了: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

 楼主| 发表于 2013-4-16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是拿着假记者证,只要为老百姓办实事,那也是好的!
怕就怕拿着真记者证,象绵阳晚报一样,成天打胡乱说,颠倒黑白,那才让人恶心!
也许有些网友认为我这么说太过份了,比我更过份的是绵阳晚报!写关于当事人的新闻,却不调查当事人,这么黑心报纸!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o:o:o:o:o:o:o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是拿着假记者证,只要为老百姓办实事,那也是好的!
怕就怕拿着真记者证,象绵阳晚报一样,成天打胡乱说,颠倒黑白,那才让人恶心!
也许有些网友认为我这么说太过份了,比我更过份的是绵阳晚报!写关于当事人的新闻,却不调查当事人,这么黑心报纸!

 楼主| 发表于 2013-4-18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侠客老刀 发表于 2013-4-12 1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绵阳晚报对吴利平丑陋嘴脸的曝光和揭露,大快人心。

http://img.mala.cn/forum/201304/18/142028bfvhtmt9zee7t5he.jpghttp://img.mala.cn/forum/201304/18/141837jmemd62k3e6mrk62.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4-1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侠客老刀 发表于 2013-4-12 1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绵阳晚报对吴利平丑陋嘴脸的曝光和揭露,大快人心。

 每一个人都没有为别人遭遇政府侵权而再次去不分青红皂白伤害当事人的权力,当你伤害别人的次数多了,当你遭遇侵权时,就听不到一声安慰。而充斥你耳膜的,都是你放飞的对于别人侵权的苛斥,在你被侵权的时候,又飞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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