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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313|评论: 48

[推荐]反腐败须坚守“零容忍”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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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腐败须坚守“零容忍”底线
来源: 广州日报
  农行广元分行原副行长薛明,因收受25.5万元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者违法票据承兑,给银行造成3300万元损失。8月29日,薛明一审被判刑14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让人意外的是,薛明并没有将贿款挪作私用,而是以廉政考核奖励金等各种名义将钱发放给了银行职工(9月3日《成都晚报》)。

  更令人意外的是网友对此事的反应。一向对贪腐切齿痛恨的公众,此番对薛明却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理解与宽容。多数人认为薛明是一位“好领导”、“好上司”,量刑过重,甚至把他描述成为职工谋福利、而“罪责一人担”的悲情英雄。

  腐败能不能容下这些“苦衷”?3300万元损失以及特大系列金融诈骗案,皆因这25.5万元撬开权力的方便之门。反腐的“动机正义”绝不能破坏“程序正义”,更何况薛明案的实质,仍是通过出卖国家公权为小部分人谋私利。

  对贪污的态度如此暧昧,反映出当前公众反腐心态的底线松动。这种底线退让非常危险。法律及公众舆论的底线直接决定人们对社会容忍度的预期,决定官员的自律和行为边界。底线松紧无度,会间接诱导贪污者不断尝试拓宽腐败的豁口,胆子越练越大。

  反腐当然要“抓大案要案”,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弃“防微杜渐”的理念。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有两大口号:“贪一块钱也不行”和“零度容忍”,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从严治吏”和底线捍卫的理念。这两句口号不仅在廉政部门,而且在普通香港市民中也深入人心。

  我们亟待厘清对反腐的认识,无论是从反腐部门的法律角度,还是从公众舆论的角度,都坚守“零度容忍”的底线。(作者:杨洁)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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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em02]

发表于 2007-9-17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em03]

发表于 2007-9-1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集团利益在作怪,放在大局来看,给国家造成多大损失???

发表于 2007-9-1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

发表于 2007-9-17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

发表于 2007-9-1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2]

发表于 2007-9-18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望中国有那么一天![em02]

发表于 2007-9-18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发表于 2007-9-19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顶起!顶起! 顶起!

发表于 2007-9-19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污吏不除,民主与法制只能是一句空话!

发表于 2007-9-19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败须坚守“零容忍”底线

发表于 2007-9-19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得发表这类好文章。

发表于 2007-9-19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em02][em01]

发表于 2007-9-20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

发表于 2007-9-20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木了...[em04]

发表于 2007-9-2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1][em03]

 楼主| 发表于 2007-9-20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

发表于 2007-9-2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em02]

发表于 2007-9-21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我们能看到“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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