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宁县城关镇的一名下岗职工,2007年2月26日拿一万元到长宁县工商银行新街营业部买”建信基金”,我问柜台营业员能否买到,营业员当即答复”能买到’并收下了我的一万元钱.2个月后,我才看到我的一万元还在网上银行的帐户中,我马上找到了我买基金的营业部,并要他们给出合理的解释,但营业部的工作员和主管却百般辩解,推卸责任,且态度十分恶劣,我又找到了长宁县工行的办公室负责人,他也答应要妥善处理,但一直到9月份都没有回音,我又于当月找到了长宁县工行的行长再次要求处理此事,并提出了我的处理意见:1.处理当事人并赔礼道歉.2.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该基金从发行到现在已涨到1.8左右,我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00元以上).最后工行派了两位工作人员答复我”只赔礼道歉,不做经济补偿”. 各位领导,市民,网友,长宁工行的服务意识太差,没有客户至上的理念,是素质不高还是有意刁难客户,明明给客户造成损失还不承认,并拒绝承担相应的后果,明明是自己错了还巧舌诡辩,工行在处理这件事情上草率,主观,偏袒,有失公允,是蔑视弱势群体的表现. 和谐社会民生为本,我相信长宁工行上边还有说理的地方,还我一个公道!我等待着…… 发帖人:一个下岗职工 手机:134082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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