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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770|评论: 31

管理员,有人在论坛威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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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12 19:41 | |阅读模式
爽姑娘   2013-5-10 10:24 关于您在“纪委检察院以国家的身份整治官场风气无可厚非,如此审人判案?”的帖子
你说话经过大脑了么?

爽姑娘
   2013-5-10 10:24
人是你放的?法是你定的?

*爽姑娘
   2013-5-10 10:26
这贴跟他们家人无关,他家人也是受害者。你要攻击请攻击我。  

爽姑娘   2013-5-10 10:28 请对你自己的言行负责,否则责任是你想象不到的。 本帖最后由 羡慕贪官 于 2013-5-12 19: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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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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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2 19:45 |
爽姑娘,你可以不赞成别人的观点,但是要尊重别人的话语权。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9:52 |
 平昌县检察院司法人员(以下简称检):堂下犯人,供出你的行贿事实,方便我等断案立功。
嫌疑人:……
(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了5天)
检:实话告诉你吧,你的同行都招了,你可以一直沉默,我们也可以一直跟你耗着。

他们招了?招啥了?过年过节送了2瓶酒,招了这样的行贿事实然后就还他们自由了?

检去了嫌疑人所管的学校,查了2个账本,帐不对,多出来了货币,视作公款,
然后证据在手,嫌疑人就这样一直被限制了自由一个月。说是公款,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想据为己有增加经济利益么?

呵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只是一介草民,相信共产党相信党中央相信中国法治下的公平与正义。
我尊敬的那个所谓的嫌疑人,每天6点半起床,晚上9点半睡觉,辛勤工作投入学校建设,受老师拥护学生爱戴,有时间就写点博客(blog.sina.com.cn/u/1957259170),研究怎么提高这个县城的教育水平,怎么让学生真正学到知识,自从他到了校长,尽管自己是个管理财务方面的门外汉,也努力让学校有余钱投入建设,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不谈民不图利,那一双双求知的眼睛就是他眼里全部的 风景,他哪里来的闲情逸致去行贿?有的高官是高攀不起的,家底不够。
他有错,他唯一的错就是品行正直,相信老天有眼,公道自在人心。

我尊敬的司法人员,他在你们询问时的沉默就触犯了法律么?请原谅他在为人师表与阶下受审的落差心情难以启齿。
法律那条规定了不回答司法人员的问话就触犯了法律?
学校账目有问题,法律对校长职责的定义就是研究教育,学有所教,人非全能,孰能门门精通?
再者说来,他据为己用了么?有证据么?

相信平昌地方虽然小,但是党中央的指示还是可以传达到的,我们需要共同努力来让中国变成真正的法治社会,消除人治。老百姓打心底里恨贪官,但是我们也需要这样的校长,泻巴小学的学生也需要这样一个校长。垦请查民意,垦请循民意。



作者:爽姑娘

这个爽姑娘由于害怕自己在论坛乱发言,已经将自己的名字隐藏成匿名,但你威胁我的话却隐藏不了,我的回复是劝你止步,你居然留言威胁,那我就和你耗到底,放在我的收藏夹里天天顶,让纪委看看这个人是个什么人!不知道贪污了国家多少财产,还好意思在论坛的叫冤,建议纪委继续查,查到底!泻巴那个校长就是个人渣!建议判十年也不多!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9:56 |
未命名.jpg


我告诉你,我从不与哪个为敌,我也不说哪个的好话,也不说哪个的坏话,我不当五毛,也不当愤青,你是个听不进人话的,告诉你,你摊上事了,你摊上大事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12 19:57 |
“请对你自己的言行负责,否则责任是你想象不到的。”这话确实带有威吓的口吻了。不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20:33 |
谢谢版主主持公道,她不出来道歉,我就一直耗到底!爽姑娘你以为你搞个匿名攻击纪委检察院、你包庇罪犯,就查不到你是谁了吗

发表于 2013-5-12 20:39 |
何必呢?

发表于 2013-5-12 20:44 |
爽姑娘的行事风格,是哈戳戳的,你闹得翻天吗?

发表于 2013-5-12 20:50 |
是有一点但问题不大。

发表于 2013-5-12 22:05 |
:funk::funk:

发表于 2013-5-12 22:33 |
您不是要我道歉么?我来道歉了。
1,那句话对你说,同时也是对我自己说,不注意自己言行的人,都要承担责任的,像我现在,就失去了挚爱。已经悲痛欲绝无法用言语表达。我再跟你说个真实的例子:一个实习的公务员,仅仅只是因为他在个人的微博上发表了几句比较偏激的话,就被判了2年。给出的证据是:在一段时间以前,他和他的女朋友在淘宝上买了两件T恤,上面的logo文字是“若不自由,毋宁死”。现在外面血淋淋的例子数不胜数。那句话威胁你了?那是对所有网友的忠告,只是因为我们不是公务员,没有谁来管你一个小市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2,匿名不是我自己做的,我在每一楼下的点评谁都可以看出来我不想隐藏自己的身份。
3,我现在在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楠园1舍5楼。
4,当时发了那条帖子,也没有见平监院有任何动静,比如立即交给法庭办理。
其实我和你的处境是一样的,都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能做点什么,
真实自由雷霆万钧之力。法不容情,岂是我等能任意左右的?能被你左右的还是法么?
如果继续口无遮拦,就是主观故意贬低他人人格,毁害他人名誉,后果严重就构成诽谤罪。无论是谁,法不容情。
如果您一定要理解成威胁。
那么最后再次诚挚地向您道歉。您也可以把地址和联系电话告诉我,
我一定负荆请罪,登门拜访。
还不能消气,我可以给你送一块凌然正气的牌匾,特意制作,挂在您小区门口。

发表于 2013-5-12 22:48 |
您那样的回帖是在劝我止步?
好吧,您都可以说成是这样,
我给您道歉,如果觉得没诚意,您可以说出您觉得有诚意的方式是什么?
我照做。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07:55 |
我现在出门都害怕了,怕你来整我怎么办呢?
我回那帖子的意思是你泄露或者造谣纪委检察办案子过程,那是违法的,你小学读没呢?看不懂还威胁我.

发表于 2013-5-13 08:35 |
你见过纪委办案子用“堂下何人”来开头?古时候才会有吧?这完全造谣还是处于一个人的联想?有人没有判断力么?
而且对于楼主这种做法,已经民事侵权了。
很明显楼主没有证据是在诋毁他人名誉,是我的话早就不能忍了,一纸诉状不但要求你停止侵权,还要你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外加精神损失费,看来那姑娘人不在PC,我在这里表态可以帮忙。

发表于 2013-5-13 08:39 |
否则责任是你想象不到的,责任是很大,楼主会承担么?
要是我来威胁的话我就会说,
后果是你想象不到的,
伤害是你想象不到的。
这才叫威胁。
呵呵,5月11号早上发现被威胁了,5越12号晚上发帖抱怨,请问期间您在做什么?
练瑜伽修养生息在忍?
莫怕是其间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吧。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3-5-13 08:42 |
敏感事件的帖子想好了再发,大家都是网友,不要计较这些。

发表于 2013-5-13 09:27 |
版主,不用理他们,他们一个是大男人装嫩,一个是小女子扮强,欢喜冤家一对!
发表于 2013-5-14 10:16 |
羡慕贪官 发表于 2013-5-13 0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现在出门都害怕了,怕你来整我怎么办呢?
我回那帖子的意思是你泄露或者造谣纪委检察办案子过程,那是违法的 ...

违法?你多会加罪哦!别人就说不得了两句说。文化大革命?你以为你自己是哪个哦?瓜戳戳的:curse:

发表于 2013-5-15 16:54 |
呼吁尽快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吧!不能老打苍蝇不抓老虎!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15 17:00 |
飘零过客 发表于 2013-5-13 0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版主,不用理他们,他们一个是大男人装嫩,一个是小女子扮强,欢喜冤家一对!

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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