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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1738|评论: 18

转帖:行人乱闯红灯,阆中市首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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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0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8日上午9时许,在阆中宾馆红绿灯路口,一位女市民无视交通信号灯,由东向西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被公安交警执勤人员劝阻时,该女市民不仅不听劝阻,反而对执勤人员恶语相向并辱骂执勤人员。执勤民警随即指出该女市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作交通违法处罚遭到多次拒绝。执勤人员只有求助110指挥中心,出警民警便将该女市民带离现场,移交至所属辖区东城派出所处理。

  经阆中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调查,该女市民王某某(34岁,阆中市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辱骂执勤人员、拒绝交警执法的行为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和89条的规定,由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某处罚款3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由阆中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对王某某处以治安罚款200元的罚款。
(张晓东 罗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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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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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0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3-5-20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出名了.............................

发表于 2013-5-2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和89条的规定,由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某处罚款3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由阆中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对王某某处以治安罚款200元的罚款。
是否属于重复执法???

发表于 2013-5-20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3-5-20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治治这些没素质的进城农民了,:victory:

发表于 2013-5-20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治治这些没素质的进城农民了,:victory:

发表于 2013-5-21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南部交警要收钱,那个高兴

发表于 2013-5-21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可以学学

发表于 2013-5-22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的相关法律改更新了 ,物价 都涨了那么多了   罚款也该涨点   这样才有作用嘛

发表于 2013-5-2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也应该罚罚~

发表于 2013-5-2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也应该罚罚~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2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好好治理下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2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登陆... 发表于 2013-5-20 17: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和89条的规定,由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某处罚款30元。根 ...

NO!:lol:lol

发表于 2013-5-22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南部也应该罚下了

发表于 2013-6-15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3-6-15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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