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规范路面行车秩序,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由盐亭县人民政府投资建成了盐亭县道路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系统一期(暨“电子警察”系统),该系统已通过相关部门的检定和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盐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13年6月1日0时起正式启用以下13处“电子警察”系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电子警察”抓拍到的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志(线)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2013年5月20日 附:电子警察设置点位 一、 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抓拍: 1、 北门五指大厦红绿灯路口; 2、 石龙大道行政中心红绿灯路口; 二、逆向行驶抓拍: 1、廊桥; 2、川剧团; 3、云溪街; 4、政府街; 三、超速行驶抓拍: 1、省道101线175KM+950M处(盐亭县城文同干道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2、嫘祖大道8KM+300M处(工业园区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3、省道101线182KM+600M处(大兴段),限速60公里/小时; 4、绵盐路66KM+390M处(毛公段),限速60公里/小时; 5、省道101线206KM+900M处(富驿段),限速60公里/小时; 6、梓盐路28KM+900M处(柏梓段),限速60公里/小时; 7、盐射路15KM+250M处(玉龙段),限速5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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