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及审核确认
1、体检、考核后的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高坪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以及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无异议人员于2013年8月1日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交到区教育局政工股。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和区监察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通过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和区监察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空额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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