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南充市潆华工业园区强制拆迁黑幕—“被钉子户” 这个就是“钉子户”。
强拆通知
说我们违法了
很快,它就将被强拆。 那么,它以前是干什么的呢?
我们的证件
我们的证件
原来它是一个养殖场。 为响应党的三大号召: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及带活农村经济,一对双下岗职工找亲戚朋友借来了一笔钱,回潆溪镇青龙山村老家开始了艰辛的创业,2006年与潆溪镇青龙山村村委签订了房屋买卖及租赁合同
租买合同
租买合同的补充
,租期50年,所有费用一次性付清。经过艰辛的修建,2007年“顺庆区青龙山养殖场”正式成立。儿子为分担父母的辛苦,也从成都申请调回南充工作。 2013年2月潆华工业园区开始征地,租用了我们的养殖场为临时拆迁办公室(租期2013年2月-5月)。2013年3月23日拆迁办对我养殖场现场测量,4月给出了评估价但没经我们认可。2013年6月3日拆迁办说最终评审报告已经确定,并找我们签拆迁协议。但经2013年6月3-6日四天的商量我们双方未能达成一至意见。分歧如下: 1、拆迁方的评估价,只算了地面建筑的建安成本,动物也只给了3元/ 只的搬迁费。但是我们现在根本找不到地方搬迁。我们要求对方提供搬迁地点或按照市场价收购,对方都不同意。 2、我们的合同租期为50年,现在才经营了7年,还有43年的租用权对方也不给予任何补偿。 在谈判过程中1:对方说我们的合同无效,请问为什么盖了村委会的公章,村委书记,村长及党员代表等都签了字的合同就成了无效合同?经营了7年的养殖场都没人来说我们的合同无效,难道就因为拆迁没有顺你们的意就无效了!? 2:你们说我们的营业执照过期,难道你们不知道《南顺府发2009年第25号文件》中规定潆溪镇青龙山村等已列入拆迁范围,不予办理任何执照。我们的执照当然会过期, 3:没同意你们的搬迁协议,你们就让城管来贴强拆通知,说我们的所有建筑都是违章建筑。那为什么你们租我们的养殖场为临时拆迁办公室3月之久都没说过我们这是违章的?为什么经营了7年也不见城管或者村干部来说我们这是违章的?为什么你们不在测量时,评估前,评审前说我们这违章,我们不签协议了,这就违章了?? 难道我们老百姓只有服从的命吗?现在的人民政府还是不是人民的?跟着党走就走到了被强拆这一步? 如有同感,请帮忙转帖! 他们说我们不懂法,请广大网友帮我们提些法律建议。事件的后续发展我们也会及时公布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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