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基础,没有了土地他们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基,没有办法的他们只能做出呐喊和控告。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火家店村全体村民要控告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该国土资源局与企业勾结,私自非法将该村集体所有的基本农业用地以国有荒山的名义卖给榆中县兴隆土建责任公司。而且这种违法行为,受害的不仅有火家店村,还包括冯湾、东坪村的七岘沟土地共705亩地,其中火家店村耕地266.22亩,弃地108.708亩,共计374.928亩农民耕地。从2003年协议的签订后,十几年来该村村民一直进行上访反应,但是没有任何成效。无奈之下,村民只能在此进行控告和申诉,希望有关领导能够重视,还村民一个公道。 控告一、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转卖农民耕地没有经过农民代表同意
在2003年,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与榆中兴隆土建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七岘沟土地开发协议》,从这份协议中不难看出,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将火家店村原有耕地374.928亩卖给了与榆中兴隆土建责任公司。但是该村的村民当时并不知情,是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私自转让的,同时还未办理任何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为何如此践踏农民的权利,忽视法律的权威?
控告二、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转卖农民耕地没有办理任何土地流转手续 在2011年3月的时候,村民为维护合法权益,讨回公道,在与榆中兴隆土建责任公司发生冲突,七个村民被打,其中四人受了重伤。在政府出面协调此事件时,村民才发现一个更为愤怒的事情。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与榆中兴隆土建责任公司签订了《七岘沟土地开发协议》以及与村委会签订了五份《征用火家店村开发地协议》,从这些协议的内容中,村民才得知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在未办理任何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时,私自转让给了榆中兴隆土建责任公司,这种行为严重违法了国家关于农业用地流转的法律规定。
控告三、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违背会议精神将耕地打着国有荒山的幌子转卖
原来,榆中县政府会议纪要中指出,实施开发七岘沟的国有荒山的要求。而榆中县规划国有土地打着县政府要求实施开发七岘沟的国有荒山的名义,违法的将该村的基本农业耕地近四百亩私自转让给了榆中兴隆土建责任公司,而且该公司作为征地方,还后续又以解决“来紫堡乡镇汽车站、综合市场”等为名,又非法征用了该村131.82亩地。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他们用微薄的补偿来霸占农民的耕地,天理何存,村民又该如何生存?
控告四、土地被征用后并没有合理开发甚至部分土地长期废置 再观现状,更让人气愤和可惜。从目前七岘沟土地利用情况来看,除了部分土地被兴隆公司转卖之外,还有大部分土地被闲置,只是用砖砌墙围起来,十分的可惜。同时按国家《土地法》规定,企业征用土地两年不开发的,政府应无偿收回。而这家开发商在与榆中县规划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十几年了,并没有合理开发,但是没有看到政府对土地进行收回。同时,在村民多次上访后都不给予答复。这种官商勾结的行为让村民愤慨,更是无助。
村民集体诉求:上级部门严查违法行为,退还非法占用的农民土地
国家一直倡导要保护耕地,保护农村集体土地的合法利益,还要求各地政府严格执行各项土地政策,但是榆中县规划国土局全然不顾法律法规,更是随意践踏农民的权益,私自专卖农民耕地。所以村民希望有关上级部门能够严查这种违法行为,同时也彻查一下兴隆公司征地手续是否合法,对于违法行为给予法律的制裁,并追求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更希望能够立即退还非法占用他们的土地。火家店的村民为维护合法的权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挨打他们不怕,但是他们却无人帮伸冤,弱势的农民在十几年维权的道路上尝试过各种方法,但是都没有任何成效。因此,他们只好在此把实情告诉大家,希望社会的正义之士能够帮助他们评评理,请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派人调查情况,帮助他们伸张正义,还他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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