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7日,阴。
在连续多日的晴热天气之后,南充迎来了夏日里难得的一丝凉意。
我是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今天早上8时左右我与往常一样,驱私家车前往涪江路政务中心上班。
虽然早就从媒体上得知,市政府发布公告,从7月17日开始,文化路和涪江路进行为期3个多月的分段封闭施工。但我一点也不担心通行问题,因为媒体上已经做好了宣传工作:封闭施工期间,涪江路文华巷口街面贯通;涪江路五星花园口至五星步行街口的人行道,开避一条专道,供五星花园至五星步行街的车辆双向通行;涪江路五星花园口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人行道,开辟一条专道,供五星花园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车辆双向通行。
然而,当我把车开到五星花园涪江路口的时候,还是傻了眼。蓝色的铁皮已经把涪江路完全封死,而说好的专道呢?根本没有开通。时间紧迫,上班要紧,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要求严格也是出了名的,我只好选择就近停车。
由于蓝色的铁皮已经把涪江路路面完全封死,五星花园的涪江路口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小的港湾地带。将车辆停放在这里并不会影响其他车辆行人在五星花园的正常通行。而且事发突然,此处并无人员疏导,也未设置禁停标识,我只好和其他一些同事一道,将车辆临时停放到这里,然后赶去上班。
上班后,总觉得将车辆停放那里心里不踏实,毕竟紧邻施工现场,万一发生意外,也没有人员照看。于是,9点半左右,我向单位领导请了假,去看能不能把车挪到其他有人看管的地方。
赶到停车地点,正好遇见顺庆城管的工作人员正汗流浃背地忙碌着,把我们停在那里的车一辆一辆地锁起来。我立刻上前请求其将锁打开,我好将车移走。锁车的城管工作人员态度也很和蔼,他表示他们是按照领导要求来锁车,只有接受处罚,他们才能开锁。我说:今天封路是特殊情况,没有其他替代的通行方式,车停在这里也是因为要上班,逼不得已,不属于违章停车,不应该接受处罚。他说:上不上班我们不管,是否违章可以咨询单位领导,我们只是奉命锁车。
我认为他们说得也有道理。于是立即赶到顺庆城管的办公地点,顺庆城管执法局的机关党委书记韩昌哲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我向其反映了事情原委。
韩书记在了解情况后问我:涪江路口是可以停车的地方吗?我回答:当然不是,平时都是车辆通行的道路。但今天不一样,路面已经完全被封闭了。我们在政务中心上班不得已把车停在那里,并不妨碍交通。
但韩书记指出,在五星花园施工地段附近停车都属于违章,他们必须要依法进行处罚,这也是市上的要求。
我提出:涪江路的封闭不同于以往,承诺的通行专道没有开通,涪江路口既无停车指示也无禁停标识。这种情况下,停靠车辆只要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很难说是违章。
韩书记说,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车辆进不来可以由政务中心的领导直接与施工单位接洽,想办法。并反问我认为对停放的车辆应该怎么办。
我说:应该将目前锁的车辆全部打开。
韩书记指出:如果车辆停放在那里,城管人员不去锁车,市民会认为我们不作为。
我说:不以任何方式提前告知该地为禁停区域就直接锁车,是乱作为。锁车、处罚都可以,但是应该安排人员事先疏导或者提前设置禁停的标识。
韩书记听到“乱作为”有点生气,提高了音量:我们一共就这么几个工作人员,要管城区这么大的面积,哪有空专门来这给你守着!
我又问:那为什么放置禁停标识没有人手,锁车就有人手了?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韩书记。好在闻声而至的其他工作人员将我劝开。
此时,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个同事已听说此事,打电话让我到涪江路口车辆停放处等候,他托人情找城管的工作人员来给我开锁。我便前往停车地点。不一会儿,也就是10点22分,城管的工作人员拉着一小卡车禁停标识牌到了现场,开始摆放。我上前询问开锁的事情,他们说开锁是其他工作人员负责,他们是刚接到领导通知,专门来摆放禁停告示牌的。
在等待开锁的过程中,我和旁边工地上一名东北口音的务工人员攀谈起来。据他反映,在我之前陆续也有些人听说车辆被锁,匆匆赶来,联系了城管,缴了罚款将车开走了。我问他:您觉得不事先告知就锁车罚款合适吗?他在短暂的沉默之后,发出了重重的一声叹息,“唉——!”。
当然,同事的朋友后来赶到,我的车也顺利开走了。但与我攀谈的东北民工的一声叹息宛如一块巨石压在了我的胸口。我不断地反问自己,究竟这位东北老兄的心里对我们南充会怎么看?
这本是一次可以轻易避免的事件。
如果等专道开通后再封路,结果将会怎样?为什么我们施工单位和管理部门就不能提前协调好?
如果交管或城管提早派人在涪江路口提醒开车人员不要在此停车,如果在禁停路口提前设置了禁停标识,结果又会怎样?城市管理是只能简单地“以罚代管”,还是可以提前介入防范未然?
孔子说得好,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这次事件到底是停车缺德,还是管理缺失?是市民违章,还是公权滥用?
而且根据“法无授权皆禁止,法不禁止皆自由”,在没有明确告知也无标识禁止停车的地方,公民认为不妨碍他人不违背道德当然有权可以停车。城管锁车的行为对停车人的心理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
当然,这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并不算大,但暴露的问题却是不小。在南充市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打造川东北投资首选地的大背景下,政府管理工作应该如何改进,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值得所有人深思。
有的同事劝我不要去较真碰硬,息事宁人算了。如果仅是我个人利益受损,我可能真的算了。但这涉及的是公共利益,今天不指出来,明天它可能会继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一名南充市民,怀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政府工作负责,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的赤诚之心,我难以听之任之、熟视无睹。
在这次锁车事件中,我觉得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应予重视和解决:
1.城市管理部门和施工方未提前协调妥当,造成“未疏先堵”,应由何人如何负责。
2.10点22分设置禁停标识前对停车人员的处罚是否合理,需不需要公开道歉和退还罚没款。
3.为何事先没有设置禁停标识,直到本人与顺庆城管领导沟通后才予以弥补?这是否增大了城管工作人员利用漏洞反复罚款的风险,和给市民造成城管倾向于“以罚代管”的错觉。
请相关领导干部对我反映的情况予以重视!积极进取,切实转变政府作风,改善政府形象,为南充市民营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