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知风
20日18时24分,一名山东籍残疾人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未伤及周围其他人。(7月21日《羊城晚报》)
兹事体大,慎重起见,笔者只能根据“新闻碎片”去分析评论。在已知信息中,似乎看到了这个自制爆炸装置的“引信”。首先,“此间民航业内专家呼吁,不能采取伤及无辜的极端处理方式来‘出气’,扰乱公共秩序。”对此稍作体味,不难看出山东籍残疾人冀中星是有怨气的。只是“不能采取伤及无辜的极端处理方式来‘出气’”,但找谁“出气”,并非民航专家业内的事。但当地有关部门似乎接了这个“话茬”,“称冀中星及其家人有过三次信访记录,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曾救助过冀中星10万元”。那么,山东籍残疾人冀中星不但自感背负着冤情,而且当地有关部门也是知情的。而这些,就是冀中星自制爆炸装置上的“引信”。
话说带有引信的爆炸装置是十分危险的,但并非防不胜防。至少像冀中星这个“爆炸装置”,早就不是一个看不见的“地雷”,否则,厚街镇公安分局也不会无缘无故救助冀中星10万元。但是,就算“冀中星及其家人有过三次信访记录”,相关部门是积极地“排雷”,还是在“击鼓传雷”?是什么触发了这个“爆炸装置”的“引信”。
在此,不妨看看这个“爆炸装置”的“制造”过程。即使按照20日晚,当地官方发布的《关于网传冀中星在东莞致伤情况的报告》,冀中星从“与厚街新塘村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倒地受伤”,到他在首都机场引爆自制爆炸装置,历时8年多。这期间发生了什么?或者说相关部门做了些什么?本文不想用当前网传的诸多冀中星的不幸,以及遇到的不公谈这件事,而是想从一个伤残人员,经过8年多时间,变成一个“爆炸装置”,最终在首都机场引爆,其中,相关部门的“维稳”职责和这个爆炸装置的“引信”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诚然,一个再完美的社会,也会有矛盾。更何况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体制缺陷形成的社会不公,造成的阶层分化和对立。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我国才有了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以此来管理和维持社会秩序。然而,一直把“维稳”当做头等大事的政府部门,其“维稳”的思路和手段,以及大量的人力物力,是不是真正起到了解决或纾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极端情绪带来的隐患的积极作用?这次,山东籍残疾人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引爆自制爆炸装置,让人不得不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在长达8年多的时间里,为何让一个“自制爆炸装置”最终引爆?
行文至此,看到“广东省公安厅已责成东莞市公安局对网传冀中星因在广东东莞遭遇不公正对待而上访一事进行彻底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的消息,觉得松了一口气。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在自制爆炸装置引爆后的硝烟中,着手寻找这个“自制爆炸装置”的“引信”。希望由此惊醒那些麻木不仁的社会管理者,善待社会弱势群体,关心他们的诉求,才是“维稳”的基本姿态。冷漠、歧视,甚至打压,实际上是在增加那些“自制爆炸装置”的火药味。当以此为鉴。
相关新闻链接: http://news.qq.com/a/20130721/0020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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