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南财经大学:
对西财大人字(88)第42号(即“关于开除马继锋公职的决定”)文件中的争议问题,对校方17年来
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与言行,我本人至今不能理解与接受。
自到校方递交公开信之日起,我不再就这一问题及其产生与影响的各方面同校方进行任何交涉。由于
这一问题长达17年未重视未澄清未解决给双方甚至更大范围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其后果自始至终应由校方
负全责。
我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原则,以解决这一问题为目的,力所能及地单方面地依法行事。
对校方三年的教育培养及留校工作决定始终感谢!
马继锋
2005年11月20日于成都
二,马继锋谴责财大旧事
再过几天就是8月31日,算起来我因故离开财大已整整17个年头。昨
天的小马已变成今天的老马。
在这阵对我个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日子里,我本人对财大旧事表示愤
慨!在道义上对其强烈谴责!
同时,历经坎坷的42岁的马继锋发表个人严肃声明:将每年的8月31日
定为马继锋的人权日!之后每年在这期间,无论我身在祖国何处,都将
发表针对财大旧事及类似事情的谈话,并原为此负一切责任!
马继锋
2005年8月25日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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