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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7月28号的车祸是哪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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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28日早上的车祸,听说很惨烈,令人痛惜,还听说其中一个人是我们那的,瓦室夏家村人,我也是那个村的人,所以特别关注这件事情,当是车祸的时候是图片上面这四个人吗????有谁知道具体是哪四个人,具体的家庭住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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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知道吗,,:!~?

发表于 2013-7-29 10: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29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你和你的家人平安不要搭乘两轮摩托

 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那些不管是开大车的,还是骑小车的,还有那些走路的行人,,好多都不遵守道路法规,,,,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通江人民的素质,,,,,,放眼望去,通南巴平,目前最落后就是通江!

发表于 2013-7-29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人........"撞了要赔钱钱"的心理因素在作怪.

 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没命了!!!!!!!!!!

发表于 2013-7-29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你发的图片里面的人

发表于 2013-7-29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的,骑摩托的姓贾,好像叫贾道平,另三个小女孩都12、13岁的都是要马上上初二的学生,名字不祥

 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哦,,不是说有瓦室夏家村人吗,我也是夏家村的,咋没听说过这名字,

发表于 2013-7-29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毛浴乡辖区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3年7月27日,驾驶人岳某某(男,23岁,湖北省随州市人)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SE1***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通江县瓦室镇往诺江镇方向行驶。6时15分左右,当该车行驶至通江县S302线228km+900m(小地名:石门子)处,与驾驶人龚某某(男,40岁,通江县瓦室镇夏家村人)持E型机动车驾驶证携带其女陈某及李某、张某驾驶川Y52***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龚某某,龚某某之女陈某及乘坐人李某、张某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县委书记赵万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岳映兵,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闫丕川,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杰等领导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在外出差的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军第一时间对救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县委办、政府办、应急办、安监、公安交警、卫生、民政、教育、医疗及瓦室镇、毛浴乡党委政府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发表于 2013-7-2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7月27日,驾驶人岳某某(男,23岁,湖北省随州市人)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SE1***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通江县瓦室镇往诺江镇方向行驶。6时15分左右,当该车行驶至通江县S302线228km+900m(小地名:石门子)处,与驾驶人龚某某(男,40岁,通江县瓦室镇夏家村人)持E型机动车驾驶证携带其女陈某及李某、张某驾驶川Y52***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龚某某,龚某某之女陈某及乘坐人李某、张某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发表于 2013-7-2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7月27日,驾驶人岳某某(男,23岁,湖北省随州市人)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SE1***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通江县瓦室镇往诺江镇方向行驶。6时15分左右,当该车行驶至通江县S302线228km+900m(小地名:石门子)处,与驾驶人龚某某(男,40岁,通江县瓦室镇夏家村人)持E型机动车驾驶证携带其女陈某及李某、张某驾驶川Y52***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龚某某,龚某某之女陈某及乘坐人李某、张某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29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清咖 发表于 2013-7-29 15: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3年7月27日,驾驶人岳某某(男,23岁,湖北省随州市人)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SE1***号牌重型特殊结构 ...

此类事故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交警部门应该加大整治力度!不论是摩托还是汽车,严格依法执行酒驾判刑!
    一、客车、货车、工程车、两轮摩托车等均应严格限制车速!道路上设置明显限速标志,有条件的地方设置电子眼!超速者严厉查处直至吊销驾照!
    二、相当一部分两轮摩托车驾驶者素质极差,只顾自己跑得痛快,多拉快跑,占据车道中央、随意变道穿行,根本不知交通规则和安全为何物!对此本人已深刻领教、体会过,令人胆战心惊!
    三、特别是在山区坡道和弯道,视野不好看不见来车的情况下,“减速、鸣笛、靠右行”的交通规则永不过时!一些摩托车不仅不知道哪种情况该减速,而且不知道靠右边行使,却牛逼哄哄、冲动装“英雄”,特别是在视野不好的坡道和弯道仍然占据在路中央狂奔。其实即使在路面宽大平直路况好的道上,你摩托车也应随时注意来往汽车的行使,会车时靠右行驶,尽量留出会车的宽度,该减速让行的也应礼让三先,你那么忙占据道路中央狂奔干什么?家里又没有关了和尚。你赶去投胎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大驾驶理念,提升驾驶资质,强化交通管理!!!!:P


,如果我们人人都人做到,做好这些最基本的,,,试问,还会有这么多的事故发生吗?
生命 是宝贵的,也是无价的,更是一次性的,有谁愿意把自己的生命拿来开玩笑??
可现实却偏偏有人要逆向而行,其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

发表于 2013-7-29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肯定的说不是楼主照片中的那四个,我当时就港行路过事故现场,而且也拍了照片的,只是照片有点血腥不好发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安息吧!!!这是血的教训,作为通江子民的一员,我们应每个人都提升意识!

发表于 2013-7-30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照片发的好,。深刻的反应出通江驾驶员的个人职业道德和没有安全意识问题,遮打太阳伞,存在逆风行驶,危险,拉三拉四,严重超员,不戴安全头盔,能不出事吗,这就是通江人,包括那个搭车的女乘客,图方便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30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外地,货车超载处罚方法:卸货,不罚款。
在巴中,货车超载处罚方法:罚款,不卸货。
这就是巴中与外地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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