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华蓥市召开大会,公开表彰奖励庄术清、胡昌学两位 “见义勇为公民”。
今年47岁的庄术清是华蓥市蓥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11年11月25日23时许,庄术清例行巡逻时,突然听见红星二巷有人喊“歹徒抢劫呵!”,庄术清立即奔向事发地点,只见两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手拿约一尺长的管制刀具),向红星西路逃跑。庄术清见状奋不顾身向犯罪嫌疑人猛追,因庄术清紧追不舍,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逼至庄元酒家楼上一个楼梯间内。庄术清临危不惧与两名犯罪嫌疑人搏斗,庄夺过犯罪嫌疑人手中的管制刀具,将其二人制服并扭下楼。但在下楼途中,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挣脱逃跑。此后,受害人和群众赶到并报警,“110”巡警赶到场将犯罪嫌疑人带走。
2013年6月7日21时许,胡昌学路过华蓥清溪河钢铁桥旁河边时,突然看见河水中有一男一女两个年青人挣扎着喊“救命”,胡昌学不加思考,奋不顾身从7米高桥上跳下救人。在胡昌学奋力施救下将离他较近的男子拖到岸边;(另一人在民警和市民的施救下获救)。在胡昌学准备救另一人时,感觉自己双腿剧烈疼痛导致他当场昏迷。他被赶来的民警和医生送进广能集团总医院治疗,被确诊为双腿粉碎性骨折。
华蓥市政法委根据市民举荐,进行了调查核实,报经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华蓥市政府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庄术清、胡昌学两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从市“见义勇为基金”中奖励庄术清人民币5000元,奖励胡昌学人民币10000元。希望广大群众学习庄术清、胡昌学两位市民见义勇为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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