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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四川省正式启动“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决定授予富顺、盐边、泸县等27个试点县(市)(以下简称“试点县”)更多经济管理权限,以求在较短时间内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了支持此项工作,省发改委、省经委等18个省级部门随后制定了《关于实施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意见》,授予试点县约60类、总计约210项“特权”或利益。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这18个部门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
据了解,给试点县放权、让利的包括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等,共18个省级部门。其放权的核心内容是,赋予试点县与市一级相同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包括计划直接上报、财政审计直接管理、税收管理权部分调整、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资质直接认证、部分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统计直接监测发布等8个方面。同时,在相关税收、非税收入管理、使用等方面,给试点县“让利”。
据有关“放权”部门的人士介绍,18个省级部门的放权、让利,其主要目的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减少审批环节,扩大县级自主权,将一些原需经所在市审批和管理的项目,交由试点县自行审批和管理;对一些原需经所在市审核、报省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交由试点县直接审核、报省审批、报市备案。二是调整市、县之间的财政关系,实行市、县统一的财政体制,就是省对试点县实行统一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从2007年1月1日起,除中央、省按财政体制参与的税收分享外,所在市不再参与试点县的税收分享。三是实行放管结合,权责统一,就是省级部门在产业布局、项目安排和经费安排等方面加大对试点县的支持力度,同时也要求试点县切实承担起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职责。最终目的是,通过这些措施,使试点县逐步具备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好的政策环境,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增强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四川省“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绵竹市、广汉市、什邡市、简阳市、大竹县、仁寿县、南部县、射洪县、仪陇县、渠县、资中县、泸县、富顺县、宜宾县、安岳县、三台县、平昌县、中江县、岳池县、宣汉县、江油市、夹江县、威远县、华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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