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通江父母官: 您好! 我的小孩就读于四川通江县实验中学初三,今年14岁。在2013年9月13日上午上课期间,从学校教学楼的四楼坠落下来,造成盆骨等七处骨折、胸腔积血,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手术,现在通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我是城镇待业青年,家属也是来自农村,在家照顾独子,我们夫妻二人都是无职无业,并且家中还有70多岁的老母亲,家中经济非常困难。我本身身体有残疾,但为了照顾一家老小,我仍然在外面打工挣钱养家,微薄的工资,仅仅能维持一家清苦的生活。现在小孩住进了医院,我也是四处筹钱才做完了手术。 虽然手术顺利做完,但现在实验中学缴纳的和我们自己筹的医药费已经用完,医院已经停止了用药。从9月13日至今,实验中学仅仅拿了三万元的医药费,还是我们多次催促才拿来的。现在实验中学不愿意继续拿医药费。我家小孩虽然已经度过了生命危险期,但是如果不继续治疗,医院告知我们会落下终身残疾,为此我们多次到学校、多次通过电话通知学校领导来缴医药费,但是实验中学非但不闻不问,其中一位副校长嫌我们打电话的次数多了,还威胁我们:“要医药费没有,你们有本事就来闹,我们学校三四千人还怕你来闹。”作为学校领导干部,说出这样的话,是素质低逞一时口舌之快,还是想逼我们通过媒体、网络、微博把事情闹大,来影响实验中学乃至通江教育的声誉吗?我们不想到学校去影响教学秩序,我们仅仅是要求学校尽他们该尽的义务,把小孩的伤治好,不要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望尊敬的父母官用一点宝贵的时间,督促实验中学缴纳医药费,帮我家小孩度过难关。
受伤小孩家长:
201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