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夜幕降临,每当日出东方,巴中城里各小区广场坝坝头,各种快四慢四的音乐就响起,这种声音不是不悦耳,而是声音太大,好几个跳舞的阵容,混杂着好几种音乐,吵的人头昏眼胀,头闷眼睛花。小区的不少居民并不喜欢这种“热闹”,他们甚至很反感,有的居民身体不好,有的居民兴趣所致,喜欢点安静的环境,一晚上一大早就把这种安静的权利剥夺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我发毒誓,穷死以后都要花高价买隔音好一点的材料。我本身是一个喜欢安静点的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晓得,这些跳舞扰民的人你给他们讲道理是讲不通的,他们一定会说生命源自运动,不运动就没有生命。好吧,生命来自运动,但是运动不等于不致癌。生命源于运动的真正含义是人的心脏要跳动,要吃饭要出去干活,不是一天在小区广场坝坝里跳舞扰民。我不会给这些人讲这些道理,讲了也白讲,因为我发现小区多数人都参与了这种扰民活动。法不责众的,少数人被他们扰,也没办法,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要想不被他们扰,要么就是上面我说的,住高一点,装好一点的隔音材料。要么搬走。而我搬不走。
在美国,这种行为,完全可以报警,警察回来劝阻,让他们去公园运动(大一点的城市,有素质的居民都去公园跳舞),不要在小区里扰民。在美国,很注重法制和崇尚自由,很注重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他们对自己的任何行为都会认真审视,是不是影响到别人,比如美国的老婆只能建议老公戒烟,不能强制或者威胁他戒烟,听不听是老公的事情,但是老公吸烟绝对不能影响老婆。
在中国,就反过来,想干嘛就干嘛,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这是中国大部分人的劣根性,他们还有另外一个称呼:小市民!这种人有两个显著特点,1势利眼,2优越感。他们常常崇权媚钱,对有权有钱的人自己就扮演了太监的角色,但是对农村来城里的农民,他们就是皇帝,眼睛是向下看人的。这是一种病,只要害了这种病,就改不了,当然,也没有多大的出息。
我真希望这些跳舞的居民都健健康康的,身体一定要好好的,如果身体那天不好了,生了病,想在家里遵照医嘱,卧床静养,天天听着窗外混杂的音乐,到时候那是一个什么滋味?本来可以多活一段时间的,后来因为混杂的交响乐,提前了。如果特别喜欢运动,走的时候别忘了让子女烧个音响过去。
本帖最后由 哥曾信佛 于 2013-9-24 22: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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