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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今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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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192/230/1425/92719467.jpg

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

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因摆摊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后,持刀在被害人办公室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1年5月9日上午,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夏俊峰称,自己在勤务室被申凯、孙旭东两名城管队员殴打,一时激怒拿刀乱刺。但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夏俊峰“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

且由于目击证人被禁止进入法庭,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5月9日9时,在沈阳市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官宣读了上述刑事裁定书。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旁听了宣判。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认为,“故意杀人”的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应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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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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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财新网: 最后,夏俊峰恳求旁边的管教,让他和六位亲人合影留个纪念,被拒绝;夏俊峰又提出,给他拍张照片,留给孩子,也遭拒。张晶表示,“夏俊峰要我感谢大伙(网民)陪伴我四年多”。夏俊峰告诉她,他会被注射执行死刑。




本帖最后由 demo235 于 2013-9-25 21:27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有贼@许丹 这是夏俊峰儿子的画<<爱>>,妻子@沈阳张晶 正在路上去见夏俊峰最后一面。张晶,为了孩子请多保重。夏俊峰一路走好。爱无止境,希望更多地关爱给强强,也希望张晶节哀、坚强。

http://ww4.sinaimg.cn/large/481f632btw1e8z0majj9rj20dc0hst9i.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娄小凌-reaino:#夏俊峰案# 夏俊峰杀人,我对城管有些失望;裁定杀夏俊峰,我会对这个国家失望;他是被迫挥刀自卫!是谁把一个为生计奔波,原本朴实善良的社会底层民众变成了“恶人”?请还司法的公证,拯救中国的民心 那为何湖南城管杀了瓜农,当地政府花89万平息此事;那夏俊峰是不是也可以花钱了事?为何要判他死刑?

发表于 2013-9-26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死瓜农的城管也有可能被判死刑。 本帖最后由 川北-液态 于 2013-9-26 00:49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杀三人的知青蒋爱珍为什么没被判死刑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 ... /15/5158006_0.shtml

蒋爱珍的事件,发生在1978年。蒋爱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绍兴知青,因被人造谣“作风问题”(“作风问题”在彼时可是极为重大的“帽子”,足可压死心理脆弱者),而受到严重伤害。她多次向组织请求处罚侵害者,以保护自己的名誉,但都未果。在无法捍卫自己名誉、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蒋爱珍开枪击毙3人。

198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蒋爱珍杀人案开庭公审,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蒋爱珍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发表于 2013-9-26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夏英雄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3-9-26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城管打死人没被执行死刑的。待解?

发表于 2013-9-26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为大,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3-9-2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且由于目击证人被禁止进入法庭,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这句话有点看不懂,请明白人指点。

发表于 2013-9-26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xgq21207 发表于 2013-9-25 2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娄小凌-reaino:#夏俊峰案# 夏俊峰杀人,我对城管有些失望;裁定杀夏俊峰,我会对这个国家失望;他是被迫挥 ...

他能出好多钱私了?既然是成年人,你搞死别个之前你就没想过后果啊??

发表于 2013-9-26 13: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弹上膛 发表于 2013-9-26 12: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能出好多钱私了?既然是成年人,你搞死别个之前你就没想过后果啊??

为什么小贩夏俊峰的命运能够牵动无数人的心,因为夏俊峰的境遇与中国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密切相关。公众期待在中国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不要让下一个夏俊峰式悲剧再度发生。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个下岗职工为养家糊口选择摆摊,,结果被驱被殴导致杀人,三个家庭破碎,政府因此挨骂,在夏俊峰案件中,可以说没有赢家。夏俊峰和城管都是受害者,都值得同情。受谁的害?我不知道,知道也不说。

人们关注夏案,不是说偏袒夏。夏杀人犯罪,无疑他应当受到应得的惩罚。但是大家更关注的是公正与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都是打死人,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1,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个村民获刑8年;2,2011年11月,辽宁辽阳城管打死人,主犯获刑11年;3,2008年11月,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获刑6年;4,2013年7月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鉴定瓜农有病赔偿80余万。

要说赔钱私了,夏俊峰和他的家人确实拿不出几十万,但是看看今天的舆论,发一声喊,不说几十万,再加十倍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可惜,诸多事实表明,被城管打死,赔钱;把城管打死,偿命。夏俊峰没有赔钱的机会。

发表于 2013-9-26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辩护律师夏霖在结案陈词中说:“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当他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到走投无路的绝境,你们会怎样选择?”
这个国家到底怎么了??给国家打了半辈子工,说下岗就下岗,不偷不抢靠自己双手摆个摊混口饭吃怎么就违法了?现在搞得连命都丢掉,天理何在!!~~~还有你们,你们这帮畜生不要以为穿了这身制服就以为自己是人,你们之所以能穿这身制服穿只不过是因为你们还算好运气,但是绝对不会是长久的。你的今天或许就是你今天抓的这些小贩的昨天,别以为zf会罩着你一世,风水轮流转。这个世上是有报应的,到那一天你会发现你的处境会比现在的小贩惨一万倍!
小偷偷电瓶车,失主边追边大喊抓小偷,这件事就发生在离城管执法大队不到100米元的地方,我在7楼都听见了,可是执法大队里面的人却听不见也看不见,没一人出来。就算没听见不知道啥事,街上闹哄哄的他们是不是也该出来看看,是不是?我想,要是是做正当生意的小摊贩轻轻吆喝一声,他们立马就会出来。这就是城管!!!可笑!!!!可悲!!!
你觉得要不是被逼无奈,他会杀被害人吗??所以总体来看,被害人先犯错。他们既然主动犯错,就要承担后果。

发表于 2013-9-26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罪不至死。

发表于 2013-9-26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罪不至死!让老百姓感受不到公平公正,一个为生活而奔波的小贩,有一个画画天赋的儿子,有一个和睦的小家庭,他凭什么起杀人的犯意?起码一个正常人是不会的,几个打一个,我看是人都会还击的,只是过当,让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应该给城管立法了,国家还在等什么?

发表于 2013-9-2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秤砣城管是否会判死刑,法律是否公正。
否则就是官家草菅人命了。

发表于 2013-9-26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就薄西来一案说中国司法进步了,法律面有人人平等,听此感到心酸,真正的底层人在特权人面前能平等吗

发表于 2013-9-26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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