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保障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和企业货运车辆安全运输,10月30日下午,隆昌大队法制宣传中队深入到辖区佳利药业向企业负责人以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开展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学习123、124号新部令、宣传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同时向企业工作人员讲解有关运输的安全操作知识、增强从业人员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为主要内容。 活动中,宣传民警首先对新交规特殊的条款作了重点解释,从增强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角度,结合运输的相关安全操作知识,就如何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如何依法驾驶、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等方面作了细致讲解。为将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增强企业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民警根据当前的交通安全形势,针对从业人员的特点进行了交通安全提示和强调:一是营运驾驶人必须每年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确保学习时间、人员、效果三落实;二是企业必须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在认真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和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三是企业驾驶人是安全的直接责任者,也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必须强化自身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自觉养成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良好习惯,杜绝一切违规操作,从而减少和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培训进行了两个小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活动结束后,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一致表示这样的安全课有必要经常举办,时刻绷紧安全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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