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出建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引热议
2013年11月08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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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改革方案报告中提出,建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这意味着政府将为廉洁官员一次性支付高薪养廉金。这样的“顶层”设计方案很快引起全社会的广泛热议、质疑和担心。人们普遍认为,廉洁年金制度,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国情和公众的利益。公职人员遵守国家各项法规,自觉做到廉洁守法是其本份,也是其应有职业道德和职责底线,而不应在其足额领取规定的薪酬和其它收入后,再发一笔年金。
给公职人员发放廉洁年金,势必加剧社会的不公,公务员的退休和医疗、房屋公积金等奖金项目和各种各样隐形福利已经比普通百姓多很多,已经缺失了最起码的社会公平与公正。如果再以抑制腐败之名建立这样的制度,给公职人员发放所谓廉洁年金,等于在分配上制造新的不公平,给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在设置新的障碍,人为的让公务员在养老金改革上抢占“先机”。这样的制度,如何让社会和公众信服?
给公职人员发放廉洁年金,势必增加国家的财政支出和民众的负担。据专家论证,如果按每月的廉洁年金1000元算,一年为1.2万元,考虑到工资的合理增长,30年退休后可领取的廉政年金约为50万元。这个数额对某些公职人员或许不会有太大的抑制作用,但如果算上几千万公务员的庞大群体,对国家财政和公众税赋将是个天文数字,不要说财政负担不起,全体纳税人会同意吗?
给公职人员发放廉洁年金,等于默认了官员不贪污受贿就是好官的底线。难道执掌公权、服务民众的官员应该以这样的底线作为自己的为官之道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是各行业都应有的道德规范,如果廉洁有奖,那么以此类推,不坑蒙拐骗的就是好商家,不拿病人红包的就是好医生,考试不作弊的就是好学生,不收礼品的就是好教师,不搞假冒伪劣的就是好企业,微笑上岗的就是好城管,他们是否都该发放年金?广言之,倘若公民遵纪守法无过错,是否也该得到“良民”年金?如果我们心甘情愿不断降低为官、做人、办事的底线,只能会慢慢扼杀我们的自信心、进取心和创造力,更会进一步恶化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高薪养廉的方案确实很难让公众接受,保持廉洁需要制度性奖励,这是变相地在向腐败低头。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道德和法律义务到了需要用奖金来维护,岂不令人悲催寒心?廉洁是各行业都应有的道德规范,独独对官员施以年金奖励,这是更大的特权一体化、腐败制度化。这种体制性安排,极可能触犯社会公众的心理底线,并进一步激起民众的仇官情绪和加速贫富之间的两极分化。
其实,高薪养廉古已有之,但都以失败而告终,并滋生出了更大的腐败,这是因为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由此可见,廉洁年金不是打造廉洁政府的灵丹妙药,只有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铲除权力的寻租空间,彻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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