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案件,如有不实或违法,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用中国法律向中国法院“亮剑” (网上文章:“头顶中国国徽的土匪、肩扛法律天枰的强盗”续) 我公司一直守法经营,公司合法经营财产却在一日之间被县法院抢光,被迫依法上诉了12年未果,中国公民妄想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太过天真了,因为这些疯狗执法根本用不着考虑违法。 一、基本案情: 本人及所属私人财产不涉及任何案件,本人及企业财产不涉及任何案件,没有被任何人起诉,没有收到过法院任何信息通知,2001年10月8日,井研县法院一伙执法土匪强行撬门毀锁抢光了我公司挂牌经营场所近三百万企业财产,2001年10月10日,我及时向县法院提交了“四川省井研县东方工艺美术装饰工业有限公司”全套财产证据及财产异议书。县法院在财产没有任何属于他人证据的情况下,仍将我公司87万余元财产,强行判给了与我毫无法律关系的它案,作为它案3万余元欠款赔偿。被执行库存剩余近两百万企业财产不依法办理移交手续,造成全部损毁及丢失,致使公司倒闭。 二、案件基本性质: 井研县法院一伙执法土匪,没有任何对本人的执法依据,谈不上审判权,更谈不上对本人财产的执行权。本案实质上就是:土匪法院强抢民财,就是一伙赤裸裸的强盗。 三、十二年上诉基本情况: 1、十二年内上百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监察厅举报网站实名举报,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2、地方行政、政法部门,以不能干涉法院的独立审批权为借口推案,不作解决。 3、乐山市中级法院为庇护下级法院的职务犯罪行为,更是舔不知耻的捂案、推案、使用假证、谎言欺骗等等卑鄙手段,将本案拖了十二年多。 4、各路正义的记者,到市、县两级法院采访调查本案,均被两级法院‘热情’接待,赔吃、赔住、寸步不离,拒绝答复一切本案内容,再派专人、专车 ‘护送’岀乐山地区,绝不让记者接触受害人。 有一位市领导向记者说了一点真话:“赔偿金额大了、涉及的人和部门有点多,我们也不好办啊”。 5、2013年,省委巡视组来我县,我向四川省委巡视组书面举报了本案,并通过电话讲明了案情,仍如石沉大海。 终上实事:十二年依法上诉无果,己经充分证实中国法律不能保护中国百姓,人民决不容忍法院的胡作非为,决不容忍法院任意抢劫中国百姓,决心用生命和鲜血捍卫人权和自己合法权益!我曾经是一名中国军人:宁愿站着死,绝不跪着生!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陈 某 2013年11月26日 本案文章将陆续刊登于互联网公示于社会,文章已经呈交中共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投诉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监察厅等等,诚迎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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