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唐明海,是成都金仪电工器材厂法人代表,曾担任三届南充市政协委员。现将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国投公司---成都鑫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法不依而进行强拆的情况特向各级领导汇报,希望你们引起高度重视,督促金牛区委、政府按规定给予合理解决。 1、2010年5月15日,中央5668号文件明确指出“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调整提高。2010年9月6日,唐明海与成都鑫地公司签订了《企业拆迁补偿协议》。金牛区为什么不按中央文件执行还是按照过去的标准进行赔付?中央文件在金牛区又是否有效? 2、国家明文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对征地涉及拆迁住房的必烦先安置后拆迁,对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折迁。鑫地公司为什么在没有安置、补偿不到位、部分折迁户没有认同签字的情况下实施了强拆?作为金牛区委、政府是真的不知情或者是故意放纵? 3、国家明文规定,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損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鑫地公司在强行拆迁过程中随同的有警察和不明身份人员,不明身份人员手持木棒、警棒、双节棍等器械把法人代表唐明海及其员工打伤。唐明海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至今凶手还依然道遥法外,难道是派出所办案不力,或者是背后另有隐情? 4、2012年10月30日唐明海与鑫地公司签订协议,政策补偿款、拆迁人员工资、拆迁工作交通费和招待费等4项金额约480万和唐明海个人资产补偿要求由鑫地公司据实确认并报区政府确定,但至今没有任何音讯、也没有任何回复。请问,企业拆迁补偿是政府行为还是公司行为?为什么和公司签订协议还要政府来确定? 5、在万般无赖的情况下,我通过人访、邮寄、网上信访等方式将鑫地公司强行拆迁事宜逐级进行上访,上级部门都把信访内容批转到金牛区,但至今还是没有任何处理结果。难道金牛区真的没有天理可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