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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重车超载上高速竟是“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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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09:05
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09:09
你就以为车主有利吗?我呸,谁不想少拉点,运价那么便宜是谁制造的,国家只会管车罚款,为啥不管好物流市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09:17
小编说得好,超载货车是块肥肉,哪个部门都想吃一口,如果管严了货车司机守法了那些执法部门不就没收入了!其实那些货车司机“养活”了好多人哦!!!自己家人、政府的执法部门,可谓是功不可没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09:22
都是政府逼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09:23
必须从源头治理,从政府部门抓起,理顺物流市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09:35
载货车就是唐僧肉,谁都想吃一口,你不超载我到哪里吃钱去。车主也形成条件反射了,给钱就放行,不超白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09:37
货车不超载影响有多大你们知道不?第一各级地方政府受影响第二所有需要货车运输的东西涨价(请问有什么不要货车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09:58
只要罚款不返还谁还有心思去罚款呢!罚款返还是潜规则,是万恶之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0:00
没有人愿意超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都是各方面逼的,路政运政交警只管罚款收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0:10
反对超载。但超载的根本原因是运输成本高企,不超载根本无法生存,看看有各关单位的血盆大口就知道了。“专家“不做基础调研,貌似语重心长义正言辞,实则要么幼稚,要么为加大罚款鼓噪。“专家“们敢不敢拿出一个治本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0:57
客车超载都能治,为什么货车超载不能治呢?超了该降级别的就降撒,该调销驾驶证的就一律调销,主管部门不重视永远都无法治理,这次成自泸高速这起车祸,试问主管部门有无责任,该好好的查一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1:15
今天才看到这个帖子,我本来就不会说话,但是这个帖子让我不得不说几句!我认为这个事故可不可以考虑责任倒查,上高速之前有没有治超点,怎么通过的?为什么没有要求卸货?出事之前有没有运政,路政,交警的罚单?要是有的话他们在事故中算什么角色?小编你怎么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1:16
小编说的对,“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现在的超载超限治理,本人认为是管理者只从本身既得利益出发,而只愿治“表”的。治理应从治本抓起,既想定刑罚也应全面。一是超载超限直接责任者——司机和此司机的货运公司管理者,进行必要地处罚;二是货车改造者(包括从事改造的个人、单位)追根溯源(如协同犯、包庇罪、窝藏罪、渎职罪等进行追加)定罪处罚;三是车辆年审把关单位及人员追根溯源定罪处罚。公正、公开、公平的一条线追查,试想谁还敢触犯担责。只处罚最底层超载超限直接责任者,真正能吃上“肥肉”的,那个不想多养点能细水长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1:39
不是管不了,只是没人管,死的人还不够多而已,我们民众要的只是公平,要罚先罚谁应该政府都是他们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2:26
要求相关部门,拿出执法力度!对待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2:31
太同意小编的话了,那些把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只知道罚款不知道治理的人无异于草菅人命,这些人咋就那么没良心呢,太可悲了,坚决清除那些害群之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2:34
对此次事故的追责不应该只限于罐车司机,应该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不能让他们这样继续无视老百姓的生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3:29
货车不超载,这些老百姓还要吃饭吗,物价飞快上涨,在说高速公路费用这么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3:39
说得好e!最终的吸血鬼是谁!是谁导致超载?政府所制定“是谁在打查边球“浅规则又是谁在掌控?所收罚款又到了那个“财政“里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2-11 13:45
以我看!高速收费成了政府的“姚钱树“永无止镜“的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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