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新巴州”原创文艺作品大赛启事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巴州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全区开展“转作风·惠民生”活动的显著成效,繁荣文艺创作,打造文艺精品,决定在全区开展“美丽新巴州”原创文艺作品大赛活动。现将大赛启事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巴中市巴州区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巴中市巴州区文联
二、参赛对象区内外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爱好者。
三、时间安排2013年12月开始至2014年1月底结束。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15日为创作报送阶段;2014年1月16日至1月31日为评比、颁奖、宣传、展示阶段。
四、艺术门类
(一)文学类。除诗、词外,其它文学样式的字数在800字以上,3000字以内。
(二)书法、美术类。书法作品限于软笔书法,条幅、中堂、扇面和斗方等形式均可;美术作品除工艺和雕塑外,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版画等形式均可。
(三)摄影类。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四)歌舞类。歌词、歌曲、戏剧、小品、谐剧、清音、快板等均可,报送未经编排的创作蓝本。
五、交稿方式
文学类、歌舞类参赛作品统一用A4纸打印,摄影作品统一使用JPG格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书法、美术作品一律提交未装裱的原件。作品均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并注明“参赛”字样。所有文艺作品必须为原创,无名誉权、著作权纠纷。联系人:成亮,联系电话:13088211881,邮箱: 350627922@QQ.com;谭灵菲,联系电话:18080518333,邮箱: 411525285@QQ.com。
六、评选表彰本次大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统一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进行表彰奖励。
七、作品要求
作品要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时代气息,要充分关注实施“三大战略”,加快“三区同建”,实现“五个翻番”的伟大实践,充分融合巴州地域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充分挖掘、提炼巴州精神,力争创作一批脍炙人口的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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