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075|评论: 9

中国记协发布关于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通报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7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mil.news.sina.com.cn/2013-12-27/0500757021.html
2013年12月27日 05:00  解放军报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根据社会举报,中国记协会同有关新闻宣传单位查处了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案例。现予通报。


  一、2010-2012年期间,中国改革报记者王清机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兼职期间,以建立“中国食品安全报质量监督跟踪单位”为名,违规向山东地区多家食品企业收取所谓“质量监督跟踪单位公告费”;2012年初,王清机违规收取山东省某医院8万元“宣传费”。中国改革报已对王清机作出除名处理并吊销其记者证,中国食品安全报已对王清机作出免职清退处理。


  二、2013年8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酉阳:桃花源的产业新定位》一文称,重庆市酉阳县近5年工业发展以“失败”定调。经查,该报道记者未进行深入采访,未与相关部门核实,将酉阳县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当成2012年的发展目标,造成报道严重失实。




  三、2013年10月24日,黑龙江晨报刊登《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一文。经查,穆棱市电视台记者以派出所提供的一件曾经处理过的纠纷为原型,编造了《穆棱:开房约会女网友见面竟是儿媳》的假新闻。黑龙江晨报未经核实,修改标题后刊登了该报道。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已对相关新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予以行政警告、行政罚款、吊销记者证等处罚。


  上述媒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有的假借新闻媒体名义以舆论监督为由敲诈勒索;有的采访过程粗浅片面且未经核实;有的根本不经采访直接编造所谓的新闻事件,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


  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引以为戒,自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切实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13-08/26/c_117096238.htm
中国记协就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予以通报
2013年08月26日 15:14:28 来源: 新华网
                 关于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通报
    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 今年以来,根据社会举报,中国记协会同有关省市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查处了一批新闻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案例,现予通报。
    一、2013年5月8日,三湘都市报刊发《“煤矿村”致信市长求教“石头上种田”》报道,称湖南涟源市湄江镇塞海村的村干部与煤矿因利益链不作为,致使该村生态破坏严重,以致“水稻绝种、无田可耕”。经查,塞海村实有水田面积450余亩,因煤矿开采等原因不能耕种的有50余亩,不能做水田但可以改种其他作物的约100亩,且没有证据表明村干部与煤矿因利益链导致不作为,该报记者在稿件刊发前还曾与“中间人”就刊发正面报道及广告费等问题讨价还价。
    二、2013年6月初,中国商报记者带领非本报人员赴青海省都兰县采访过程中,随行人员以舆论监督相要挟,向多家被采访单位索要钱物。索要未成后,中国商报记者及随行人员私自把采访不实的稿件在中国商网青岛频道、中国网交通频道刊发。
    三、2013年3月5日至8日,深圳商报记者连续刊发《医院专家号,得了什么“病”?》、《医院喊冤:我们“被加价”》等报道,称深圳部分医院专家号在“健康之路医护网”上“加100元随便挑”。经查,记者未采访主要当事方广州健康之路信息技术公司,混淆了“专家特需门诊费”和挂号费的概念,对读者造成误导。
    上述媒体或记者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有的未采访主要当事人,或者采访不全面、不深入;有的没有执行采编经营严格分开的规定,在采编活动中涉及报社或本人的经济利益;有的违反舆论监督报道有关规定,涉嫌进行敲诈勒索,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崇高声誉。
    广大新闻工作者要以此为戒,从中吸取教训,自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级新闻单位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绝不姑息袒护,努力增强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一个有良心的新闻人-转自新浪博友Linger的博客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196642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新闻记者证是什么样子?擦亮眼睛看清楚一些歪记者以免上当受骗!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196642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8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术有专攻”,变相搞钱。:lol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12: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28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江钓鱼 发表于 2014-1-28 15: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顶一个!

谢谢嘉陵江钓鱼!:handshake

发表于 2014-1-28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社会上行骗的这种人为数不多,但影响很坏!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29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4-1-28 15: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社会上行骗的这种人为数不多,但影响很坏!

      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有文化的流氓。
    假记者可能真能唬住有缝的臭鸡蛋,假记者可真算得上有文化......;P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