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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龙泉] 公共摄像头下的停车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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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4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共摄像头下的停车场?(一)

请龙泉的乡亲们“欣赏”几幅图片:

CAM00103.jpg
这是停车场吗?

CAM00095.jpg
这是停车场吗?
CAM00105.jpg
这是停车场吗?

NO (不是) ,它是“永安小区”4个大院几百户城镇居民每天24小时进进出出的必经公共通道。进出的有步履蹒姗八、九十岁的老头、老太 ; 有推婴儿车、怀抱幼儿的老年妇女 ; 有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中学生 ; 有大大小小、高高矮矮、匆匆忙忙的工薪族 ; 有进进出出、大大小小的卡车、轿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 ..........


很多年了,小区这么多为了生存、生计、忙忙碌碌的芸芸众生都把自己的财产权、生命权置之度外 地在这些鳞次栉比、重重叠叠的车流间串行。然而,这些都是在公共摄像头下面不断地发生着,“摄像头”它就这样熟视无睹的默默的看着。这些个大大小小的机动车目无法纪地乱停乱放的行为是可以的、应该的吗?NO(不是),它是应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厉处罚的行为。


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下: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综上,请政府、交管部门、房管部门协同及时地解决永安小区公共通道的交通隐患。如在大门前像其他小区一样建铁栅拦、门禁系统,这样还可以减少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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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4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亲,建议拨打122举报:lol 122不受理就拨打110:D

发表于 2014-1-5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呦,发这么好的帖子,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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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122: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4-1-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把车砸了

发表于 2014-1-5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发表于 2014-1-6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抢车位实版。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2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下,
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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