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挺念旧12网友,感谢你关心村上的事业。对你提出的疑问,简要回复于你。
利溪镇15村7社,是南大梁高速公路在利溪镇经过的地方之一,涉及占地、安置、青苗赔偿、拆迁等系列事宜,其中青苗和房屋拆迁对象户均比较明确,因此早已经补偿到位了。但征地补偿和安置费,各村各社均有不同情况,具体分配方案乡镇和县上没有制定统一的方案,由各社代表组织全社社员进行讨论共同决定,一社一方案,因此在分配上时间差距就很大,以你们15村为例,其余5个社,3个社已分配完毕,2个社决定以此款修建社道路。
你社土地补偿费共计818597.5元,安置费共计491158.5元,两项合计1309756元,目前存于利溪镇农村信用社(利息在取款时由信用社结算,并纳入该款项总额)。该笔款项在管理上,由你社代表唐开贵、彭正贵、你村村委会、镇党委副书记袁坤民,三人一村委进行监章;由镇党委副书记袁坤民保管密码,镇高速办主任张发胜保管存折。经核实,该笔款项目前未被支取或中途被挪用使用过。
你社土地已经进行调整,但分配方案,因你社社员一直未达成共识,没有形成统一的分配方案,所以暂时无法分配发放。镇党委、政府也希望你们存大同弃小异,尽早达成共识,形成统一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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