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乐至县针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了以“制度、台账、考核”为核心的123管理模式,科学监管,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 制定1套管理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制发了《乐至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管理、项目办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六个方面作了规定。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也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关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了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切实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走上正轨。 建立2本巡查台账。县纪委监察局依托电子监察平台,每天不定时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视频巡查,主要查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有迟到早退、看视频、玩游戏、打瞌睡、串岗聊天、吃零食、玩手机、上网购物、炒股等违规问题,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建立视频巡查台账,及时对违规问题进行纠正。县政务中心不定时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办理工作进行现场巡查,查看是否认真执行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业务等,及时掌握业务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业务巡查台账。确保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纳入3类考核。为建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视频巡查情况和业务办理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加大党政一把手的重视力度;纳入纪检监察业务考核,加大乡镇纪委的监管力度,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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