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促使党员、干部得到了党性锻炼,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带动了社会风气整体好转,贯彻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和刚性约束已初步形成。在这种良好势头的带动下,各地纷纷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的延伸和深化,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市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其不良作风更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第二批实践活动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及时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巩固下来,上升为制度成果,推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开展第二批实践活动要差异化指导,突出特色。要突出领导干部分类指导党政班子、市(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开展活动,并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权力相对集中地党政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作为重点领域,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第二批实践活动要注重群众参与程度。可选择在实践活动结束前,组织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让人民群众参与评价活动成效,确保把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开展第二批实践活动要继续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必须坚决防止“过多硬性规定”“随意简单化”等不良倾向,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要统一合理安排,既防止脱离工作实际孤立地搞教育实践活动,也不能因工作繁忙而不认真抓教育实践活动, 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提升素质能力、执法水平、工作作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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