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县下发《彭山县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全县公开“十个不准”,鼓励群众以拍照、短信等方式举报,凡有违者,将被教育纠正甚至纪律处理等(成都商报,2014年3月3日)。 首先说这条《要求》的对象,对象是全县党员干部,党员干部有几种类型,有机关党员干部、企业党员干部、退休老党员干部、还有村(社区)党员干部等。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不能当众叼烟剔牙,落实很难。比如村(社区)党员干部,和群众一起干活干累了当众叼根烟缓缓乏难道是显摆“官气”?另外,村(社区)党员干部经常“拘谨”,还能和普通群众融为一体吗?普通群众就是习惯和“土里土去”的人交朋友,过分的“装”在普通群众看来恰巧是显摆。 其次说不准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说“不晓得”。党员干部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中面对的群众不一定清楚你的岗位职责,经常有可能问与你的职责无关的事情,这些事情或许你根本不可能知道,这时候你不说“不晓得”还能说啥了? 再说不准让别人提包包,端茶杯。难道我双手拿满了物品,也不能让人帮忙提包包、端茶杯(新浪网)?一般地,县级领导干部出门都要带秘书,领导干部实地调研需要“比划比划”时总有人得给他拿包包,端茶杯吧,干部不可能为了不显摆“官气”就自己提包包、端茶杯吧,如果那样,还这么“比划”?除非张了“三头六臂”。 所以,《要求》目的是要彻底消除“四风”问题,去掉官气,拉近党群、干群之间的距离。但规定与实际结合不精密、或者操作性不强、惩处不兑现,有可能药到不能病除反毒死人,解决“四风”问题不成反生真正“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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