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总体战略部署,我县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小城镇建设。按照“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部署,以抓场镇规划为重点,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强规划建设管理职能,有力地推动了小城镇建设事业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1149”城镇体系。坚持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突出综合型城镇、工贸型城镇、农贸型城镇、旅游型城镇四种类型,重点发展县域中心城市和童家、劳动等国家、省、市重点镇,以带动全县小城镇加快发展。目前,全县除天池镇外的24个小城镇建成区面积达30平方公里,吸纳场镇人口12万余人,全县城镇化率达35%。
强化规划引领,积极实施重点镇建设。对全县24个乡镇,计划分两批完成场镇总体规划修编,2013年启动完成了首批两条高速路沿线中天、高寺、童家和旅游重点镇劳动、蟠龙、龙门共6个乡镇规划编制,为改善乡镇规划严重滞后局面,科学引领小城镇发展,高起点、高水平推进全县小城镇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积极实施重点镇建设,将劳动镇成功申报为全省百镇建设试点镇之一,启动了劳动镇百镇建设试点行动。完成劳动、童家全国重点镇的申报,同时推荐良安、回澜、大佛、中天4个重点镇参加全省第二批“百镇试点”镇申报,完成了资料申报工作。大佛镇现已纳入全省第二批“百镇试点”小城镇。
出台扶持小城镇发展政策。2013年6月县政府研究出台了扶持小城镇发展政策。同意允许乡镇场镇居民采取联合自建等方式自行改造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县财政按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的70%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80%的标准安排给所在乡镇用于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建区域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所需经费在乡镇分成的配套费和出让金中依申请予以解决。对乡镇还未改建的危旧房进行了摸底建档,制定了改造规划上报,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积极实施项目建设。2013年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7000余万元,完成了桂林、双河、石湍、中兴、三星、土桥、象龙等场镇启动的万余平方米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和、盛池、蟠龙、凉水、全胜、龙门等6个乡镇天然气开通,天然气“乡乡通”工程全部实现。中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积极支持劳动、良安、中天等乡镇争取中央对小城镇市政管网、供水及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大力实施场镇风貌改造。将高寺镇、中天镇作为示范点,高寺镇今年共完成投资300余万元,实施人行道彩化15700余平方米,栽植行道树400余株,改造排水管网1000余米,卷帘门和店招广告牌统一着色,使场镇面貌焕然一新。全县场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小城镇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到镇(乡)建房购房居住。结合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加快了乡镇驻地及周边村庄整体改造,修建了如中天天灯村、佛星玉金村、太极、太来等农民集中居住区。
强化小城镇建设规划审批和监管。工作中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书三证”制度,坚持“三到场”原则。强化规划执行的监管,认真落实规划放线、验线和规划确认制度,会同县城监大队,对乡镇存在的擅自加层、超楼层建设、不按规划修建、不规划就建设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乡镇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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