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农业部此回函是在有意回避我们要核实的问题,先是答非所问,最后又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打发我们。
什么叫“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显然,农业部对转基因水稻和玉米颁发安全证书关系到我国十三亿公民最重要的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切身利益,当然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更是农业部职能范围内的事。有无部长签字直接关系到颁发安全证书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办事程序。因此,不论从哪个方面说,都在其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之内!拒不公开不仅直接违犯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且有以此来掩饰转基因水稻安全性审批及安全证书颁发过程中更严重问题的违法嫌疑!
于是我们在2014年2月7日再次向农业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直接指出核实有无部长签字对于澄清事实的重要性。该申请内容如下:
申请公开的信息:
依照农业部规定,必须农业部部长签字才能对转基因作物颁发“安全证书”。但是现在有舆论说农业部部长根本没有签署对转基因Bt稻米汕优63、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与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颁发的“安全证书”,因而质疑这三个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的合法性。为澄清事实,我们要求公布部长签字文件的扫描件,以核实真相。如拒不公开部长签字文件,我们只能认为农业部办公厅实际上默认部长没有签字的传言属实。
因此我们再次申请公开:农业部哪位部长签署了同意对转基因Bt稻米汕优63、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与范云六院士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颁发”安全证书“,签字的日期为哪天?我们要求获得部长签字同意颁发“安全证书”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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