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发布我的遭遇《请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听听:一个军人的呐喊》后,仪陇县网络舆情管理中心公布了县民政局致其《关于城镇义务兵周伟要求落实工作的函》。该函内容,我同广大网民一样,觉得情況不清不楚,解释不伦不类,十分可笑。在此,我有七大疑问,请县委书记陈科回答:
一、周伟当初被安置在县交通系统,他本人未领取介绍信,未去报到上班,究竟是谁的责任?为何安置介绍信长达17年躺在档案馆睡大觉?
二、如果失去工作是周伟本人的责任,为何县委政府现在又要对其重新安置?
三、对周伟的安置为什么按2009年的处理意见?该方案有何政策依据?该方案周伟工作是什么性质?个人是什么身份?工资状况如何?将来是否有保障?
四、2010年县人事局就周伟一事进行调查时,是否进行全面调查?是否调查周伟本人?是否形成相关调查材料?
五、周伟于2009年反映问题,相关部门2010年才调查,这说明什么问题?当时的解决方案是否通知周伟本人?
六、从应当安置之日起至今,周伟这些年应当得到的工资和应当缴纳的社保、医保等,该由谁来承担?
七、周伟事件究竟反映了当前政府工作存在的什么问题?谁该对此事件负责?
退役军人 :周 伟
附件:
请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听听:
一个军人的呐喊
刘宏建书记:
我于2013年12月,先后以书面和市委书记信箱信函两种形式向您反映我的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和解决,但4个月过去了,仍没有任何音讯,我再次向您来信,请作为人民的父母官您,在万忙中听听一个退役军人滴血的呐喊——
我叫周 伟,男,现年39岁,中共党员,家住仪陇县铜鼓乡场镇6号,身份证号:51292719730701235X。
我于1991年12月入伍,1995年12月退役。按照当时的政策,我属于退役安置对象。退伍后,我多次到县民政局安置股了解我的安置去向,县民政局答复让我等侯通知。在多次询问、一等再等,没有得到任何安置消息的情况下,迫于生活压力,1997年我只得外出务工。务工期间,我又先后多次回到家乡到县民政局了解我的安置情况,但仍然没有任何安置消息。2009年11月,我意外得知我已于退伍第二年即1996年安置到仪陇县交通局。我感到十分惊喜和惊奇。于是,我立即到仪陇县民政局和县档案馆查阅相关资料,找到并复印出了当年我被安置到仪陇县交通局
的《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及存根的原件(复印件由档案馆加盖鲜章)。原来,我的安置介绍信根本没有发出,还躺在档案馆里睡大觉。
从2009年起,我本人先后多次找到县民政局领导,要求其对当年我被安置但未通知报到上班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要求立即恢复我的工作,但县民政局一直不予理睬。同时,我又先后多次向时任县委书记杨建华、县长陈科(现任县委书记)及现任常务副县长贾怀平递交了关于恢复我本人工作岗位的书面申请,但均无任何书面答复。
军人是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我在军队服役四年,和千千万万的军人一样,为保家卫国做出过重要贡献。按照当时的政策,我属于退役安置对象,理应得到相应的工作安置。但县民政局作为主管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部门,工作严重失职失责,在仪陇县委政府已对我本人作出安置的情况下,将我本人的安置介绍信束之高阁,没有以任何形式将安置情况告知我本人,剥夺了我作为一名退役军人最起码的工作权利,使我失去工作机会和收入来源,这是一个国家的军人安置部门对流血流汗的军人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军人安置政策的严重亵渎。由于仪陇县民政局的严重失职渎职,造成我失岗失业,四处漂泊,给我本人带来严重的精神打击,造成家庭不和,经济困难。这就是一个退役军人的下场。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被剥夺工作岗位后,我先后数十次到县民政局和县委政府反映情况,要求答复和解决,但县民政局和县委政府领导,不顾群众疾苦,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置若罔闻,不管不顾,没有给我任何解释和答复,致使我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这是一种典型的不关心民众、工作作风漂浮的官僚主义,与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路线指导思想和要求格格不入。
为了维护一个退役军人正当的的正当合法权益,在此,我大声向刘宏建书记呐喊:
一、严肃追查仪陇县民政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并向我本人作出书面道歉。
二、立即恢复我在仪陇县交通局的工作岗位(按照当时的安置,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工人。)
三、补发本人自安置之日起至解决之日的工资、津贴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经费。
请求刘宏建书记及时派人对我本人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我做出满意的答复和安置。否则,我将采取一切措施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退役军人:周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