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199|评论: 2

仁寿一男子吸毒后抢车 乱撞泄愤获刑

[复制链接]

25日,记者从四川仁寿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27岁的陈某,在吸食冰毒后、精神恍惚情况下,连续抢夺、换驾3车故意撞击他人车辆(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陈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
2013年11月17日,被告人陈某吸食冰毒后,产生驾驶车辆撞击车辆发泄的念头。当晚9点左右,陈某趁蒋某不备,将其停放在路边未熄火的现代车开走,故意与王某驾驶的长城滕翼车相撞,途中多次与三轮车、出租车、小车相撞。
陈某驾驶现代车逃逸现场,又与周某驾驶的荣威轿车、夏某的丰田凯美瑞车、范某的奔驰车陆续相撞。最终,驾车逃逸的陈某在仁寿县光明路与先锋街的路口,被巡警拦截。经鉴定,奔驰车损失16800元,凯美瑞轿车损失11806元,长城车损失2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家属赔偿了周某、范某、夏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仁寿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辩护人关于被告人赔偿了车主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系初犯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我院予以采纳。为严肃国法,维护公共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四川一男子吸毒后抢车 乱撞泄愤获刑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8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5-1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恶的毒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2 18:49
太多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