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发贵为争得长安村九组组长一职,为了收买选票,不惜金钱,天天宴请部分村民吃喝(不仅在三六九鱼庄,还到外面餐馆吃喝玩乐),他的行为有悖长安村选委有关组长候选人的规定。 二、李发贵曾在(1997年)担任村民组长期间因索贿、受贿人民币3万元,侵占集体资金肆万元整【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0)凉刑二终字第15号为佐证】。 三、李发贵曾在任组长期间贪污征地补偿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有他代表九组出具的收据一张为证。还有付款人原长安开发公司建材厂厂长王明汉的证词一份,同时有长安村九组、长安水厂二单位委托四川瑞麒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川瑞会查(2008)第92号】,但该资金尚未进入二申请单位之账户。我们已向有关单位反映,该资金已被他侵吞,要求查明。 四、李发贵霸占集体鱼塘一口,土地面积柒亩,并在上述土地上滥修乱建,将其房屋出售他人;又将九组水厂山地叁亩霸为己有,并将部分以二十五万元卖给西昌市初五中老师杨通林使用。 五、李发贵强行霸占三0一征地拆迁安置土地一块,以十万元人民币卖给王明汉、王德刚建房,有西昌市人民法院【(2008)西昌民初字第815号】判决书为证。 六、李发贵为了非法获取政府的拆迁费用,公然在长安月亮花园至城北大道的规划道路的中心线上,强行修建一幢三层楼房正在修建中,当执法人员制止时,不听制止并放恶狗咬人,并威胁谩骂执法人员,使执法人员畏惧他至今还在施工。 李发贵长期横行乡里,此次选举他扬言如不选他,他就要对村民打击报复,他通过威逼利诱、请客吃饭,更不惜用重金收买选票。每张选票以人民币壹仟元进行收买。再加之按照长安村委会对本村的选举办法文件第二条,李发贵不宜提名推荐村民组长人选。就算他获票166张,也不能当组长。 李发贵曾经在97年前任长安村九组组长、水厂厂长期间有重大经济问题(索贿、侵占、贪污集体财产)。现在他仍然公开霸占集体土地滥修乱建房屋非法卖给他人。此人确实不具备当村民组长的政治资格条件。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长安党支部、长安村民委员会、中共西郊乡党委、西郊乡人民政府、西郊乡人民代表大会、中共西昌市委、西昌市人民政府、西昌市人民代表大会重视我们的抗议书,不得确任李发贵为长安九组组长。
西郊乡长安村第九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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