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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律师
电话:13351000***
你好,依据《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房地产市场估价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估价确定的金额,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回复时间:2010-03-04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