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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贴图] 检举四川检举营山县城南非法拆迁之不公开,不公平,四个门市变一个(视频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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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问:为何“协商谈判”非要把老百姓关进屋子里?为何要签订保密协议
当地老百姓对后来公布的赔偿方案表达了强烈不满,但政府对这种不满视若罔闻,政府“人多力量大”,采用单独谈判形式,将我们每户家庭关进办公室里面,其他人一律不准进,谈判就像在做生意一样。他们安排了各种类型的工作人员,用不同的交流方式,用所谓的当地政策法律条款框老百姓。很多农民不懂政策不懂法律,人单力薄,最后只能委屈妥协,被迫画押。签完字后还必须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不准泄露签订的协议内容。由于整个信息交流人为受阻,使得老百姓只能像一只羔羊,任人宰割。他们内部流行对付老百姓八字口诀“一哄二劝,三诈四骗 ”,总而言之,就是处心积虑将我们老百姓的利益降到最低。这种单方面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侵害了老百姓利益。于法不符,于理不容!!请问,当地政府的此种灭绝人性的行为背后到底隐藏了怎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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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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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帖子不逗人看,    平时都很活跃的哟

发表于 2014-4-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4-4-3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他们谈判的手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3 11:23
这已经是种习惯了。

发表于 2014-4-3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按法律政策办事!对不遵守法律的个别人员,必须树立法律的威严,广大群众会支持对少部分人的法律制裁!毕竟国家法律是保护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少部分人连法律意识都没有的话,就该受到惩罚!否则国家法律的威力何在?

发表于 2014-4-3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18大前选出来这代表那代表大部分都不会代表广大平民百姓的利益,大都是代表既得利益剧团的利益的:L:L:L:L:L:L:L:L:L:L:L……………………………………………………

发表于 2014-4-3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为老百姓做主,老百姓也应为政府为优。

发表于 2014-4-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城市建设...

发表于 2014-4-4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十户都拆完了,就你一户钉在那儿一年多?想想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14-4-6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十户都拆完了,就你一户钉在那儿一年多?想想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14-4-6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希望家乡地一切都好。。。

发表于 2014-4-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常委有魄力,这事还是请他回来给老百姓解释清楚才行!

发表于 2014-4-7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赔你5套住房一个门市了,你还想要啥子?把天安门给你行不?不知满足。

发表于 2014-4-13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脸,尼玛那逼,铁路桥那里路边房子,有个卷帘门就想算门市????营山门市一哈赔给你要的不嘛

发表于 2014-4-14 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觉得没赔够,干脆城南镇全是你家的,可以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16 17:21
不知道上面这几位是否是托,如果不是给你们道歉,如果是别乱叫。就目前城南镇政策说说本人看法有什么不对请指教:1.2007年的土地安置补偿用于2014年的标准。合理?只是青苗一款少一倍多(2013年有这方面政策)不方便透露自己去找,县级政策与市级省级政策抵触(这里说的是试用全省,全市。不是什么地方标准)。适用上级,而不是你城南镇说了算。有相关政策。2.营山的拆迁最重要是关系,老百姓没有就自己看着办吧。不说太多,各位珍重。各位老大别人肉我哈,我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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