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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呼吁四川省教育厅调查川师大博导遴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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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教育厅:请看四川师范大学博导遴选乱象

尊敬的四川省教育厅领导、朱世宏厅长:
     作为四川师范大学的一名教师,我向你们反映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末到2014年初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中的乱象,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严重问题:第一,基层学位分委员会评选过程中,申报者直接当评委,“运动员”成了“裁判员”;第二,投票过程中,评委互相干扰,某些评委人为阻止其他人员的投票意向;第三,不遵守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标准,推荐明显不符合标准的人员成为博导候选人。
     2013年12月,四川师范大学开展新一轮博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当时该校制定、下发了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标准,大体上有如下具体标准:申请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原则上履职年限不低于3年,年龄要求为:不超过57岁(任一学科的首批博导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50岁以下的(含50岁)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文科出版有本学科高水平学术专著(不含教材、编著、文献资料整理类著作等)1部(第一作者,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第一作者),且其中至少有2篇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近5年主持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纵向科研经费在3万元以上。获得过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三等优秀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三)。申请者熟悉研究生培养工作,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研究生,且培养质量较高。
     博导增列工作开始后,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内申请新增文学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授共有6人(另有两位教授申报认定博导资格,一名校内其他学院教授申报新增博导资格)。2013年12月12日,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开会审议新增博导事宜,该委员会共有11位委员,当天有8位委员到会,其中3位就是此次申报新增博导资格的教授,经过他们的投票表决,这3位教授中的两位及当天未参会的一位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通过了评审,另外两位非学位分委员会委员的文学院教授则全部落选,其他学院申报新增博导的教授亦未通过。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此次审议博导增列资格的会议,程序严重违法,至少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这次会议有多达3位申报者直接参与审议并投票,“运动员”亲自当上了“裁判员”,从根本上违背了此类评选活动中“当事人必须回避”的程序原则,程序严重错误,此次投票结果应当被宣布无效。现在,许多人诟病高校存在着严重的学术腐败,这就是最典型的学术腐败表现!
     第二,据参加会议的某委员事后披露,委员们当时并非独立投票,该委员准备就某位教授的申报投赞成票时,旁边其他委员直接告诉称“此人专业不对口”,结果该委员也放弃了投赞成票的想法。评委间相互影响、干扰,也是学术腐败的重要标志之一。
     第三,此次投票,直接推荐了不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授、评委进入四川师范大学的最终审核。被推荐的某位教授生于1954年,且该委员自己后来与他人沟通时提及,自己未获得过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只得过优秀奖。
     对于这种程序混乱、结果明显不公正的投票,事后有申报者向四川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2014年1月8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复议申请进行了投票表决:到会的23名委员中,除了1人弃权外,其余22人居然都认为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让“运动员”当“裁判员”的做法是合法的!更搞笑的是,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在给申请复议的申报者的回复中白纸黑字写得清楚:会议的实际情况是,分委员会主席提请参会委员就所有申请者的提交材料进行审议讨论,参会委员在阅读资料后,均未针对某一申请者提出讨论或提出异议,然后进行投票。因此没有触犯“会议过程中涉及到讨论委员本人的有关事项时,当事人必须回避”这一规定。且不说这个回答与事实本身存在差异,而且研究生院的回复混淆了基本的概念,投票决定是否授予某人一项资格,难道不算“涉及到委员本人的有关事项”吗?大家都知道,讨论是虚的,投票才是实在的,如果某人参加了最终的投票,那还叫“回避”吗?回避制度作为代议制的基本原则之一,还需要在四川师范大学众位学者、专家中再次普及吗?!或许,学术腐败在这里已经深入骨髓,他们已经无须再正视这些露骨的瑕疵了?!
     以上问题,我多次向四川师范大学主管部门及各级领导反映,但他们要么置之不理,要么推卸责任,始终不予解决和纠正。为此,我只能直接向四川省教育厅反映,希望你们作为教育主管机构,能切实调查这个问题,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责令四川师范大学纠正相关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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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把格式和个别文字作了一点修改。特此说明。
 楼主| 发表于 2014-4-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以前同类帖子剩余的小米椒,可以转移到这个帖子奖励吗?请指示。
 楼主| 发表于 2014-4-7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帖:如果可以,我就把余下的小米椒转到这个帖子上,奖励给回复的网友们。
 楼主| 发表于 2014-4-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恢复上班,希望朱世宏厅长在第一时间看到这个呼吁。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天询问朱世宏厅长:今天,你看到这个呼吁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有记者告诉我,已经就此事展开采访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问朱世宏厅长:你这几天去过四川师范大学,过问了此事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4-4-13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询问朱世宏厅长:今天,你看到这个呼吁了吗?
发表于 2014-4-14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以后在分享多点好东西!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土豆2014 发表于 2014-4-14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楼主,以后在分享多点好东西!

感谢关注,有新的动静一定及时告诉大家。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必须不断提醒朱世宏先生,敦促其关注四川师范大学博导遴选中的学术腐败。
 楼主| 发表于 2014-4-1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朱世宏先生,你究竟是在调查此事,还是在给四川师范大学“护犊子”?请回答。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末再问朱世宏先生,你准备如何回答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4-20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末再问问朱世宏先生,你是准备回答呢,还是继续当鸵鸟?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朱世宏先生,咋还不吭气呢?冒个泡哟!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朱世宏先生,你咋还不吭气呢?再请你冒个泡!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晨第一声问候:朱世宏先生,会吭气不?!;P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问候:朱世宏先生,赶紧吭气哈,憋久了会出毛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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