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肉
记得有本书曾说:“饮食是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石。饮食是万物主始,更是人事之本,人生五味,春夏秋冬,莫不因饮食而丰富多彩,生机盎然。”在所有的饮食中,最吸引人的莫过于肉食,当代人什么肉都敢吃,什么肉都能吃。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经厨师烹饪,无不变成一道道可口的美食,食客们酒饱饭足、满嘴流油、甚至连走路都费力时,通常会说上这么一句“现在的东西没吃头,一点都不香。”果真如是?我们的物质生活真的已经丰富到了吃啥啥不香的地步?吾本山人,始于草根,凡人之事,未能脱俗,记得曾有一段时间,天天在外面吃请,吃完之后,自己也会嘀咕: “现在的肉确实没有味道了”。 我们现在吃的肉真的没有味道了吗?
家乡在一个川北贫瘠的农村,家乡四周,无平原、无高山、无大河、无深谷,唯有绵延的丘陵和袒露的红土,每天用来裹腹的只有稀饭和红薯,吃肉成为了当时人生中最美丽的奢望,一年中吃肉的次数屈指可数,我曾不止一次为吃上一口肉伤心流泪。印象最深的是我读小学一年级时,父亲在外上学,家中很穷。嫁到临村的姑妈家当时修房子,放学之后,对肉的渴望战胜了我的理智,我径直上她家去,在假装欣赏完一圈新房子的建筑结构后,我来到了姑妈的厨房,姑妈的双手正在砧板上飞舞,肥的、瘦的、内脏、猪头,她正以庖丁解牛般的娴熟,切割着一块块猪肉,肉的油星在砧板上流淌,我想来的真是时候,绝对会有一顿从未有过的美餐。这时候,只听姑妈一声大吼:“你快回去,今晚没搞”。这句话断了我对那顿美食的向往,也深深刺痛了一个家境贫寒的七岁少年的心。我提起破烂的书包,头也没回,一路嚎啕痛哭,飞奔回家。回到家中,母亲正带着三岁的弟弟做晚饭,红苕稀饭的味道扑面而来。见我哭的伤心,母亲问我原因。我给她说完我的遭遇后,大声吼了一句:“我要吃肉”。母亲什么都没说,转起身来,从放谷子的柜子最底处取出一只腊猪脚(我们当地人相信,猪肉和谷子一起放,可以保鲜)。我知道那是我们家用来招待客人的最后一道肉食,吃了它,家中无钱,来了客人,也只能吃红苕稀饭了。母亲加上一锅水,放上一把盐,烧上柴火,煮了起来。柴火闪烁的光照着母亲柔美的脸庞,我分明看见她眼睛里有几滴泪珠在闪动,那是我永远不能忘却的最美丽、也最动人的画面。猪蹄很快就熟了,母亲捞了起来,切成两块,我和弟弟疯狂的啃了起来,腊猪蹄的香刺激着我们兄弟俩的每一个味蕾,我们吮吸着残留在手上的猪油,甚至用石头砸开骨头,去吸里面的骨髓。因为这一次的经历,我后来爱吃猪蹄,现在的猪蹄做法很多,有清炖的、红绕的、有煎的、炒的,有一蹄一吃,有一蹄多吃,形式多样,不一而足。现在放的佐料也很多:老姜、嫩姜、大蒜、茴香、八角、花椒,林林总总,应有尽有。但每次吃完后,始终觉得缺些什么,还是七岁那次母亲做的最香。可那晚猪蹄只是一锅水,一把盐而已,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放。然而,那晚的猪蹄,充满着爱的味道、亲情的味道、家的味道,更有母亲的味道。现在餐厅中的肉食,能觅回这些味道吗?
(一:婚宴)
小时候能够痛痛快快吃肉有这么三次,一次是邻居家有喜事的时候;一次是杀猪的时候;一次是过年的时候。办喜事最多的时候是冬天,进入腊月,年关将近,经过一年来的春种、夏耘、秋收,农民们闲了下来,手中活计不多,做寿打喜、婚嫁迎娶成最多的事情。放学回来,多半会在路上碰到迎亲的队伍或走亲戚的人群。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村头李表叔家嫁女的场景。李表叔在外面当煤矿工人,在村中属于有钱的阶层,他女儿出嫁那次,他请了村中所有人。我家因为穷,没有钱,别人请了,不能不去,母亲碍于面子,就背了一背篼米和二十个鸡蛋去了,出门前,反复叮嘱我和弟弟,无论如何都不能去,因为她背的那些东西的价值只够她一个人吃。当时的我已经比较懂事了,母亲走后,我和弟弟准备就着母亲出门前给我们留下的一锅稀饭充饥,然而村头散发出的肉香和人群的嘈杂声一直撩拨着我们兄弟的心弦。就在这时,传来一阵声音:“弟,你们到我家去吃饭。”我一看,是李表哥。我对他说:“不去了,因为妈妈出门的时候嘱咐过。”然而终究抗拒不了表哥的一阵劝说和肉食对我们兄弟的诱惑,我们来到了表叔家。新娘漂亮与否,以及新郎是否高大帅气和我们无关,吸引我们的是饭桌上的一道道美食。因为富裕,李表叔家办喜宴的质量很高,杯盘碗盏,丰盛无比,有炖的、有煎的、有炒的、有蒸的。最让我着迷的是两道菜,一道是“夹沙肉”,就是将巴掌大的肥肉片逢中切一刀,使之成为皮相连的两张薄片。然后将红糖或豆沙塞于肉片夹层中,压成扁形,最后撒上白糖即成。这道菜的特点是入口即化、且香且甜、满嘴流油,我记得在那次婚礼上,我吃了不止三块。另外一道是“白大圆”,这道菜首先将猪的精瘦肉宰碎,加上些鸡蛋清和生姜、大蒜调匀,捏成圆形,放在蒸笼上蒸熟,起锅之后,又白又嫩又大又圆,故名“白大圆”。此菜口感细嫩,奇香无比。然而我印象最深的一道菜叫“熬肉”,这是老家土话,我一直在想用什么恰当的词语来描绘它,后来一想,“熬肉”可能就是“坨子肉”。用一个词足以准确形容它,那就是“肥而大”,宴席上大的熬肉足有成年人的拳头般大小,现代讲究保养的女性不要说吃上一块,就是看上一眼,多半都会昏阙过去,然而那确实家乡庄稼人的最爱。可能是因为吃了太多“夹沙肉”和“白大圆”的缘故,我那天对“熬肉”这样的重量级美食只能有心无力了,我和弟弟只能看着本来属于我们的那块“熬肉”静静的躺在盘中,这时,挨着我坐的远房堂叔对我说:“娃,你的熬肉吃不?”我摇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那块“熬肉”收入腹中,然后,有如法炮制,吃掉了我弟弟的那块。我后来一直在揣测那两块加起来足有半斤重的“熬肉”他吃下去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后来的我越来越远离这样的宴席了。工作后,参加过多次婚礼,才知道婚礼上的美食不止“夹沙肉”、“白大圆”和“熬肉”这些,吃法很多,不光是猪身上的肉可以满足人们的食欲,现在五花八门的动物都可以被吃,可是怎么也找不到童年时在喜宴上吃肉的那种感觉和味道。几天前,收到一份请柬。小夫妻很拘谨的走进我的办公室,对我说希望我能参加他们的婚礼并希望我能在婚礼上讲几句。我很高兴的和他们聊了起来,他们也很坦诚的告诉我他们的婚礼是由什么婚庆公司来主持,喝什么样的酒,定的是多少钱一桌的菜。我当时也可能是因为高兴和聊得投缘的缘故,问他们婚礼上是否有“夹沙肉”、“白大圆”和“熬肉”,小夫妻俩不解,露出惊诧的神色,他们可能认为这样的东西不应该出现在婚宴的餐桌上。然而他们可能不知道那些曾经是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美食!他们可能不知道我们和我的父辈为了吃上这一顿美食要苦苦等待多少天!他们可能更不知道为了这些美食,我们和我们的父辈们曾在袒露的红土上流下了多少汗水!
因为有事,还没写完。杀猪和过年吃肉的部分以后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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