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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汉源县某些父母官的嘴脸!真是龌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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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02:18 | |阅读模式

   我是汉源县人,现在金口河区工作。我的心里从来就没有两地之争的概念。但今天我在金口河区关村论坛上看了一个帖子,就是气不打一处

来。天下居然有如此龌龊之人,有如此龌龊之政府,做些事真不厚道。不知道该县政府办回帖的时候把事情弄清楚没,真是丢尽汉源人的脸了

。当然,这个回复肯定不是县长回的,而是办公室拿着县交通局提供的材料帮助回的贴,但是也真是有失水平,犯下如此低级错误。
  

   龌龊事之一:打通金乌公路,这应该是对双方都大有好处。金口河区可以打通南大门,汉源也为其水电开发和临近甘洛一方的乡镇带来交通

便利。当时金口河区主动提出,我们县的父母官们却不为所动。他们的底牌很足:因为他们对全县的交通建设不关心,他们对乌斯河这一方的

百姓不关心,他们觉得这一段路对他们没有一点好处。这就是他们的谈判的价码,寄希望于别人栽树,自已乘凉。金口河开山劈岩打通金乌公

路时候,我们不出钱不出力就罢了,听这边的人说,我们的一些官员还厚着脸皮,居然大言不惭的要了几十万所谓的“协调费”。
    幸好,当时的一些官员大多因瀑布沟电站移民事件下马了。
    龌龊事之二:路修好后,就以属地原则为借口,将汉源段的公路养护权强归汉源,省道的养护,养护费可不少,但养护的成本是很少的。

自己坐享其成时。
    龌龊事之三:金乌公路通后,金口河区大力打造宣传大渡河大峡谷(虽然用的是金口大峡谷,但无可厚非,凭什么帮我们汉源和甘洛宣传

),成功地打造了大峡谷旅游品牌,汉源的相关人士就坐不住了,口诛笔伐,虽然没有直接与政府交涉,但很多写手都有政府背景。
   龌龊事之四:拿到了养护权,却不加强养护。看看现在的乌斯河镇的路就知道了(很久没回去,不知道现在好没有),我们的领导在做什么

!这条路虽然就那么几公里,但几乎全省的自驾车友都知道汉源县境内有一段路破烂不堪,很多小车都望而却步。
    一线天附近一个路段,因同一个问题出了多起事,还不认真整治,可能还想等到金口河区拿钱出来改造时一并解决。这是详细的图片资料

http://ht3047.uu1001.com/read.php?tid-11757-fpage-2.html
   龌龊事之五:出了事之后,推卸责任,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把责任给金口河区政府,还表态:下一步我们将尽快与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取得

联系,协调修补道路事宜,确保金乌公路过往车辆的安全行驶。
   这是事实的真相,不容抹杀:http://ht3047.uu1001.com/read.php?tid-11829.html

   金口河区关村论坛的民意上传版块是其书记徐砥中主动参与开办的,什么时候我们的领导也办一个民意上传的论坛,畅通一下民意的渠道,

让我们的领导正视一下自己存在的问题,听一听百姓们的意见,解决我们县里存在的一些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领导们,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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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

发表于 2008-4-24 07:08 |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去卖红薯!

发表于 2008-4-24 13:43 |

楼主所言极是

看看乌斯河段的公路

就知道ZF在改善交通条件上的态度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4-24 20:41 |

关于帖子的一点说明

 关于帖子的一点说明:

 请大家先参看此帖:http://ht3047.uu1001.com/read.php?tid-11866.html

 今天又看到了金口河区委办给网友的回复,可能我以上所说的和实际情况有一些出入。但我总的对我们的政府的批评态度仍没有转变。

  如果帖子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造成了政府公信力受损,我表示抱歉。但为了维持帖子原味,我没有修改上面的帖子,请网友根据自己对政府的认识来理解这个帖子,发表自己的意见


发表于 2008-4-27 22:24 |

  看了“风啸世间”的回帖,又且是义愤填膺能够形容。无耻啊无耻!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只有白痴或小孩才信你的话。我是金口河人,以上所说我代表5万金口河区人民予以坚决的谴责,并保留追究你损害金口河区形象的民事责任的权利。先忽悠一下了!

  一、金乌公路完全是金口河区政府作为业主投资修建的。你有金口河区的朋友,那你多问你几个朋友,金口河区在金乌公路上投资了多少钱,是乐山交通局的领导还是金口河区的领导当的指挥长。这是你们张大县长的回复,不知道是他骗人还是你骗人,总有一人颠倒黑白吧:“张桥县长于4月2日回了信.内容如下:
“快乐的驴”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状况的关注。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省道306线金乌路于2000年由金口河区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实施改造。2000年5月4日,汉源县人民政府、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经协商达成如下事项:“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为金乌公路改造建设的业主,全权负责工程的承建、资金的组织、负债的偿还、公路的养护、管理和收费”。所以,您反映的金乌路上几处连环大坑的填补工作应由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下一步我们将尽快与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取得联系,协调修补道路事宜,确保金乌公路过往车辆的安全行驶。

                                                      张桥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对于以上内容,如果你仅是道听途说的话,请在下面的回帖中予以澄清。如果你认为你说的是事实,抱歉,很不幸,你们有一个欺上瞒下的助长。

  二、“近期特别是乌斯河下沙坝一火车桥底,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积水使不少小车通过后只得送修理厂的事例天天发生,可是无人来管”,不知道这句话是代表你的意见,还是汉源政府的意见。你说的这个火车桥,是要到乌斯河镇的那个桥吧,我也觉得很烂。谁是这里的父母官,当官不为民作主,这么烂的路居然存在了这么多年,脸上无光啊。不过很抱歉的告诉你,当时金乌公路的改造,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改造那里。如果你觉得金口河区应该替你们修路的话,请向中央政府主动请愿,将版图划入金口河区。当然,如果你们还得寸进尺的话,要求金口河区将路一直修到汉源县城也没有问题。当然,我们没有这个义务。

发表于 2008-4-27 21:01 |

    省道306通过乐山金口河区总长只有近三十公里,按照交通部不到四十公里不准设收费站的文件规定,乐山交通局在省道306线上设立的金口河收费站将被国家撤销,其前期投资面临无法收回,面对即将失去的收费资格他们打起了金乌公路汉源段的主意,此后有了金口河区修建金乌公路之说,目的是使其境内的省道变为四十公里而获得收费资格。面临死亡的前期投资也得以起死回生。这是参与承包修建金乌公路的金口河的朋友告诉我的。投资业主不是金口河区哈,是乐山市交通局。消息绝对正确。

    因此,收费由乐山交通局金口河段的收费站收,并且收得很贵,而要汉源县交通局来维修,我看此贴还是有失公允哈。

    近期特别是乌斯河下沙坝一火车桥底,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积水使不少小车通过后只得送修理厂的事例天天发生,可是无人来管,我看我们的县政府也该找一找金口河区协商一下了,正如二楼说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去卖红薯

发表于 2008-5-10 10:46 |
目前金口河收费站收取的过路费是金口河境内公路的过路费?还是包括了汉源境内公路的过路费?如果包括了汉源境内公路的过路费那就应当由金口河维护,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不包括汉源境内公路的过路费那就由汉源修,但金口河收费站就应降低过路费。(那按风啸世间的提供的信息:省道306通过乐山金口河区总长只有近三十公里,按照交通部不到四十公里不准设收费站的文件规定,乐山交通局在省道306线上设立的金口河收费站将被国家撤销)不管怎样,人命关天的事两区县交通局应积极协调填好大坑,消除安全隐患。做为出了过路费还出了每年1260元养路费的双倍出钱消费者,是应该享有安全通行的权利,出了车祸的苦主应状告两区县政府行政不做为,应赔命赔钱。本人今年初过那儿时也撞爆了一只前胎,那大坑确实危险。希望两区县不要相互推诿,尽快明确责任,给行路车辆提供安全通行的路况。

发表于 2008-6-4 08:50 |
QUOTE:
以下是引用hongyaxian在2008-4-27 22:24:00的发言:

  看了“风啸世间”的回帖,又且是义愤填膺能够形容。无耻啊无耻!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只有白痴或小孩才信你的话。我是金口河人,以上所说我代表5万金口河区人民予以坚决的谴责,并保留追究你损害金口河区形象的民事责任的权利。先忽悠一下了!

  一、金乌公路完全是金口河区政府作为业主投资修建的。你有金口河区的朋友,那你多问你几个朋友,金口河区在金乌公路上投资了多少钱,是乐山交通局的领导还是金口河区的领导当的指挥长。这是你们张大县长的回复,不知道是他骗人还是你骗人,总有一人颠倒黑白吧:“张桥县长于4月2日回了信.内容如下:
“快乐的驴”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状况的关注。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省道306线金乌路于2000年由金口河区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实施改造。2000年5月4日,汉源县人民政府、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经协商达成如下事项:“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为金乌公路改造建设的业主,全权负责工程的承建、资金的组织、负债的偿还、公路的养护、管理和收费”。所以,您反映的金乌路上几处连环大坑的填补工作应由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下一步我们将尽快与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取得联系,协调修补道路事宜,确保金乌公路过往车辆的安全行驶。

                                                      张桥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对于以上内容,如果你仅是道听途说的话,请在下面的回帖中予以澄清。如果你认为你说的是事实,抱歉,很不幸,你们有一个欺上瞒下的助长。

  二、“近期特别是乌斯河下沙坝一火车桥底,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积水使不少小车通过后只得送修理厂的事例天天发生,可是无人来管”,不知道这句话是代表你的意见,还是汉源政府的意见。你说的这个火车桥,是要到乌斯河镇的那个桥吧,我也觉得很烂。谁是这里的父母官,当官不为民作主,这么烂的路居然存在了这么多年,脸上无光啊。不过很抱歉的告诉你,当时金乌公路的改造,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改造那里。如果你觉得金口河区应该替你们修路的话,请向中央政府主动请愿,将版图划入金口河区。当然,如果你们还得寸进尺的话,要求金口河区将路一直修到汉源县城也没有问题。当然,我们没有这个义务。

风啸世间说的对,汉源县还没有坠落到想霸占人家东西的地步。

发表于 2008-6-4 08:48 |
大哥表说二哥,都差不多。

发表于 2008-6-4 09:06 |
我是金口河人,在汉源工作。我看楼主拿这种身份来说事,也够龌龊的了。

发表于 2008-6-4 08:52 |
QUOTE:
以下是引用义愤填膺1在2008-4-24 2:18:00的发言:

   我是汉源县人,现在金口河区工作。我的心里从来就没有两地之争的概念。但今天我在金口河区关村论坛上看了一个帖子,就是气不打一处

来。天下居然有如此龌龊之人,有如此龌龊之政府,做些事真不厚道。不知道该县政府办回帖的时候把事情弄清楚没,真是丢尽汉源人的脸了

。当然,这个回复肯定不是县长回的,而是办公室拿着县交通局提供的材料帮助回的贴,但是也真是有失水平,犯下如此低级错误。
  

   龌龊事之一:打通金乌公路,这应该是对双方都大有好处。金口河区可以打通南大门,汉源也为其水电开发和临近甘洛一方的乡镇带来交通

便利。当时金口河区主动提出,我们县的父母官们却不为所动。他们的底牌很足:因为他们对全县的交通建设不关心,他们对乌斯河这一方的

百姓不关心,他们觉得这一段路对他们没有一点好处。这就是他们的谈判的价码,寄希望于别人栽树,自已乘凉。金口河开山劈岩打通金乌公

路时候,我们不出钱不出力就罢了,听这边的人说,我们的一些官员还厚着脸皮,居然大言不惭的要了几十万所谓的“协调费”。
    幸好,当时的一些官员大多因瀑布沟电站移民事件下马了。
    龌龊事之二:路修好后,就以属地原则为借口,将汉源段的公路养护权强归汉源,省道的养护,养护费可不少,但养护的成本是很少的。

自己坐享其成时。
    龌龊事之三:金乌公路通后,金口河区大力打造宣传大渡河大峡谷(虽然用的是金口大峡谷,但无可厚非,凭什么帮我们汉源和甘洛宣传

),成功地打造了大峡谷旅游品牌,汉源的相关人士就坐不住了,口诛笔伐,虽然没有直接与政府交涉,但很多写手都有政府背景。
   龌龊事之四:拿到了养护权,却不加强养护。看看现在的乌斯河镇的路就知道了(很久没回去,不知道现在好没有),我们的领导在做什么

!这条路虽然就那么几公里,但几乎全省的自驾车友都知道汉源县境内有一段路破烂不堪,很多小车都望而却步。
    一线天附近一个路段,因同一个问题出了多起事,还不认真整治,可能还想等到金口河区拿钱出来改造时一并解决。这是详细的图片资料

http://ht3047.uu1001.com/read.php?tid-11757-fpage-2.html
   龌龊事之五:出了事之后,推卸责任,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把责任给金口河区政府,还表态:下一步我们将尽快与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取得

联系,协调修补道路事宜,确保金乌公路过往车辆的安全行驶。
   这是事实的真相,不容抹杀:http://ht3047.uu1001.com/read.php?tid-11829.html

   金口河区关村论坛的民意上传版块是其书记徐砥中主动参与开办的,什么时候我们的领导也办一个民意上传的论坛,畅通一下民意的渠道,

让我们的领导正视一下自己存在的问题,听一听百姓们的意见,解决我们县里存在的一些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领导们,敢吗?

当官不务正业,开啥子论坛?想做秀不如去当歌星,就怕五音不全。

发表于 2008-7-25 06:38 |

哪个县的政府网站没有没有民意上传机能,哪个县长、书记没有信箱,楼主真孤陋寡闻,这个事情上也要给徐砥中拍拍马屁,也不怕人家笑。拍的徐领导脸红不。

发表于 2008-7-25 06:12 |

楼主是什么地方的人本来不重要,自己先贴上个标签,说是汉源人,明眼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无聊!

楼主本帖的用意何在,想挑起网友间什么样的争分

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都有其轻重缓急,每个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权限,你凭什么对汉源地方政府指手画脚,它干涉了你们金口河的事吗?

发表于 2008-7-25 06:12 |

楼主是什么地方的人本来不重要,自己先贴上个标签,说是汉源人,明眼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无聊!

楼主本帖的用意何在,想挑起网友间什么样的争分

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都有其轻重缓急,每个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权限,你凭什么对汉源地方政府指手画脚,它干涉了你们金口河的事吗?

发表于 2008-9-25 15:34 |

如果没有汉源段的十七公里,那乐山交通局金口河收费站早就被省政府撤了,也不会小车过一次收五元提高到收十元。金口河区政府财政也抽不到收费款的百分之三十。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哈。

发表于 2009-7-19 23:25 |
总有脸的,金凭什么原,要制造吗?

发表于 2009-7-29 20:47 |
ding

发表于 2009-8-11 22:51 |
[em60]

发表于 2009-8-11 22:50 |
[em60]

发表于 2010-1-12 10:07 |
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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