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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关于正直镇宝塔街2014年彭菊兰、吴传一低保一事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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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今天在网页上看到南江县正直个别孬人,举报正直宝塔街彭菊岚,吴传一全家的低保不该吃一事。作为我与他一家一不是亲,二不是戚,只是在前几年我也是个重病号的身份,所以我在网页上向大家说明他家的具体情况,敬请好心人用正确眼光给予关照,帮助为盼。我回忆到彭菊岚在1997年与我同路看病,她就患上了严重的类风湿病,慢性肝炎以及肾炎,甲亢。在2008年又患上了腰椎突出变形,糖尿病等几种病,连续长达17年之久,而至今不愈。家中还有三个小孩读书,每一年光她一个人的医药费高达8000-9000元左右,还有她的儿媳经常在她娘家借钱和他们老两口在前些年治病时也在亲朋好友家中借的钱总共达18万元左右,至今也无钱偿还,全家无一个人有正当职业。所以他的儿子开的面的车都是他的媳妇叫他娘家给他买下的。(因为他的岳父是个建筑包工头)每年他家吃的米,面,菜,猪,鸡,鸭,鱼全部都是他媳妇娘家送来的。如果彭菊岚家有钱,为什么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时候要把他家的房子震垮后,还把地盘拿给巴中包工头黎必军修建呢?合同上是还他家的房子,彭菊岚家也没有出一分钱就住进了新房这是正直満街都知道这一事,如果他家要是有钱的话,难道彭菊岚就不知道自己出钱把房子修起后又卖给别人,是一本万利吗?????从这点上看来彭菊岚家是地地道道的穷人!!!你们的民政相关部门领导应该重重考虑一下为好,从我们所听到和看到的一切我认为像彭菊岚这样的家庭完全符合吃低保的条件。请相关领导不要听信那些个别与他家有矛盾的,狼心狗肺,三倍人活不到60岁的那些孬人举报彭菊岚家是自己修的房子,自己买的车等谎言,叫他辈辈人都无人种!!!就是有人种都会夭折,并且老天爷一定会睁眼的:他家等不到多久,他辈辈人全家大小一定也要害上彭菊岚的那几种病!!!看看他家有多少钱???会不会向政府申请要低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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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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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0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4-4-3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shutup::shutup::shutup:

发表于 2014-4-30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 14:56
正直平低保一事有点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 14:58
正直平低保一事有点乱

发表于 2014-5-6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供销人”:

  你好!看到你发的“低保政策为什么不一视同仁”的帖子后,我局会同正直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于后:

  1、吴传一家庭申请享受低保问题:经对吴传一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情况的核查,现已建议正直镇人民政府书面告诉吴传一家庭不能将其一家一并纳入低保范围,但其妻子因长期患多种大病,按《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巴府发[2013]8号)文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长期大病患者,长期精神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的规定,可以其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2、关于低保是不是只进不出的问题:城乡低保是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都要进行年审,同时对各类对象将按季度进行审核,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将按程序及时取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3、关于低保政策是不是一视同仁的问题:

  南江县的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是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和《南江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对户籍在南江县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南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南江县2014年城镇350元/月,农村2220元/年),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坚持“户主本人申请、一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居民代表评议二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三榜公示,县审计局针对家庭财产(住房、车辆、工商登记、工资及养老金)审计后进行四榜公示,对无异议的对象县民政局审批确认”的审批程序。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中的70岁以上老人、重病、一、二级重残人员、高中学生和大学生还将按政策给予分类救助。

  目前,全县各乡镇正在开展2014年度的低保年审工作,我局已成立了城乡低保对象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四个督查工作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操作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和监督,我们将切实维护和保障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

  举报电话:0827-8269510

                                                                                                                                                              南江县民政局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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