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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 “三项行动”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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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5:58 | |阅读模式
    近期,省、州政府相继发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4月15日,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临夏县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部署会议,王嘉庆副县长作重要讲话。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临夏县消防大队决定从4月16日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行动“三项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城乡公共消防安全设施为重点,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从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积极拓宽消防宣传渠道,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努力减少火灾危害。

    此次消防安全“三项行动”的范围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农村消防宣传为重点。重点检查:(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2)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3)在建工程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4)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乡镇网格化工作是否全面落实,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是否按标准建设。(6)单位或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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