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困难的家庭,上面有两个老人,一个是残疾人,一个又是有精神病,妻子又有尿毒症。这个结果无疑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2014年2月25日11时左右,在洪雅县夹洪路路口,受害人朱仕元骑残疾人三轮车被一辆大车撞伤。当天转入眉山市人民医院,3月5日11时45分转入眉山骨科医院。进入眉山骨科医院前,受害者病情稳定。3月7日8时30分病人进入五楼手术室,因右股骨粗隆粉碎性骨折、右股骨中远端骨折、右肩胛粉碎性骨折行右股骨粗隆切复内固定术。10时40分左右院方突然告知家属,说病人不行了,让亲属找侯医生一同打出租车去眉山血站拿血,说急需给受害者输血。亲属陈艳华一边联系侯医生,一边在门口拦出租车。在门口等了7、8分钟,拦不到出租车,侯医生才出现在医院门口。此时该院毛志文院长正好来到大门口,给毛志文院长讲明情况后,他说让医院派急救车去取。但此时找不到驾驶员,侯医生说他开车去,出门时杂货铺老板对侯医生说:“你开车小心点”。侯医生答:我已开车去过2、3次了。路上车熄火了3次,半天打不着火,期间医院打电话催了4次(整个取血过程达50分钟之久)。11时30分左右朱仕元因抢救无效被宣布死亡。 质疑一:为什么眉山市骨科医院术前不备血?我们曾就此问题询问院方,院方答复:因为病人指标显示不需要输血。我们不禁要问:既然病人指标显示不需要输血,为何在术中又需输血,那就是院方在手术时因失误造成受害者大出血!当受害者在手术台上亟需输血的情况下,院方又让受害者家属打出租车去取血,当拦不上车时,才派医院的急救车和候医生去(候医生可能不会开车),路上多次熄火,取血过程达50分钟左右,耽误了抢救的黄金时间。我们悲愤地想:受害者即使没有因肺动脉栓塞导致死亡,也会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我们曾强烈要求院方对是否是因失血过多导致死亡做鉴定,但他们答复无法检查)! 质疑二:2014年4月10日《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内脏剖验检查”显示:(受害者)胸廓左侧第6、7肋间见皮下出血,左侧第4、5、6肋骨骨折,胸骨体(第1、2肋骨间隙)骨折。左右胸腔各约100ml血性液体。在眉山市人民医院和眉山市骨科医院的多次检查中均显示:受害人只有右股骨、右肩胛骨折。为什么在尸检中却查出多处骨折?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在抢救过程中因院方胸外按压用力过大,操作严重失误,导致受害人胸腔骨折。我们不禁要问:骨科医院作为一家骨科专业的三甲医院,为什么连抢救时最基础的胸外按压都做不好,居然把受害者的3根肋骨和胸骨体按压骨折?! 综上所述,眉山骨科医院与朱仕元的死亡具有直接的关系:术前不备血,手术准备极不充分;管理混乱,应急机制极不健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治疗不当,抢救措施极不得力,从而导致了受害人朱仕元死亡的严重后果。事后被告极力推卸自己的责任,也不愿支付任何赔偿款,给受害人家属带来身心的折磨。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严重质疑当值医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我们强烈要求对骨科医院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依法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家属做主,讨回公道!
联系电话:18783399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