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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川耗子

吃喝浪费的是公款、大款,与国度餐饮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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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9 10:25 |

回18楼  人民自有办事的权利和方法,用不着要那些当官的来办。

在美国、法国、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有《公司法》规定,用公司、企业、单位的钱请客、旅游、用于自己的消费,属于侵占公司公共财务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请客吃饭、开会等公共活动,除了必须的礼节外,大都是老板个人自掏腰包,所以,他们都很节俭,就是内部自己搞活动,都要按人头自己交费用,大型的接待活动,还要经过公司会议批准预算和安排日程。董事会的股东们和工会还要清查开支情况,如果超出预算,就要老板自己和当事人交清所欠费用。一般来说,老板和股东们无法多开支,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掏腰包。

在美国有《劳资法》规定,资本家个人收入不能超过企业、公司利润的2%。这是为了防止资本家个人“无偿占有”企业的“剩余价值”——利润。也就是说,企业老板和私人资本家个人,每年从企业和公司财务上可以自己支配的资金,不可以超出年利润的2%。在日本,也有同样的法律规定。立法者认为,企业、公司创造的利润,是由全体工人和职员创造的,绝不是公司老板自己创造的。每年,日本有些企业还要拿出利润中的一部分,组织员工集体旅游和集体嫖妓,以此奖励员工。

在资本主义国家,除了需要配备安全保卫的政府高官,可以开列公务车外,很少有“公车私用”情况,因为,这属于明显的“侵占公共财产罪”。但是在我国,公车私用现象比比皆是,其费用都由企业、单位报销,更不要说“公费吃喝、公费旅游”了,甚至还有“公费嫖妓”了。

发表于 2008-7-9 1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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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2:06 |
分析得有理,好帖!

发表于 2008-7-10 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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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0:10 |

年要吃掉几个汶川,所以有人说,地震也没有关系,相当于领导多吃了一点而已

发表于 2008-7-10 20:56 |
江苏宿迁市委书记应该是个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的老手!绝非什么好鸟!

发表于 2008-7-10 22:07 |
QUOTE:
以下是引用蜀国幽梦在2008-7-9 10:25:00的发言:

回18楼  人民自有办事的权利和方法,用不着要那些当官的来办。

在美国、法国、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有《公司法》规定,用公司、企业、单位的钱请客、旅游、用于自己的消费,属于侵占公司公共财务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请客吃饭、开会等公共活动,除了必须的礼节外,大都是老板个人自掏腰包,所以,他们都很节俭,就是内部自己搞活动,都要按人头自己交费用,大型的接待活动,还要经过公司会议批准预算和安排日程。董事会的股东们和工会还要清查开支情况,如果超出预算,就要老板自己和当事人交清所欠费用。一般来说,老板和股东们无法多开支,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掏腰包。

在美国有《劳资法》规定,资本家个人收入不能超过企业、公司利润的2%。这是为了防止资本家个人“无偿占有”企业的“剩余价值”——利润。也就是说,企业老板和私人资本家个人,每年从企业和公司财务上可以自己支配的资金,不可以超出年利润的2%。在日本,也有同样的法律规定。立法者认为,企业、公司创造的利润,是由全体工人和职员创造的,绝不是公司老板自己创造的。每年,日本有些企业还要拿出利润中的一部分,组织员工集体旅游和集体嫖妓,以此奖励员工。

在资本主义国家,除了需要配备安全保卫的政府高官,可以开列公务车外,很少有“公车私用”情况,因为,这属于明显的“侵占公共财产罪”。但是在我国,公车私用现象比比皆是,其费用都由企业、单位报销,更不要说“公费吃喝、公费旅游”了,甚至还有“公费嫖妓”了。

这些都是绝对不能接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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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2:45 |
QUOTE:
以下是引用文波在2008-7-11 12:32:00的发言:
河南商报7月11日报道 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她说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而她偷肉的原因,也是为了能让儿子有肉吃。

这是政府的耻辱!

发表于 2008-7-11 13:21 |
QUOTE:
以下是引用axc330在2008-7-7 21:15:00的发言:

对的,公款大吃大喝才是中国最浪费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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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2:32 |
河南商报7月11日报道 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她说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而她偷肉的原因,也是为了能让儿子有肉吃。

女子超市偷肉被抓

昨日上午10时50分许,郑州市特巡警二大队接警称,在伊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东一家双汇连锁店内,抓到一个小偷。

报料人在第一时间将线索通知了我。其实,像偷东西这类事件,很多时候没有太多新闻价值。但这条却让我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人不偷别的去偷肉?

三分钟后,中原巡逻4号民警白岩、朱林赶到了现场,那个被指为小偷的女子,穿着黑色短袖、灰色裤子,正站在收银台旁边。

看见民警,女子看上去并没有什么恐惧或懊恼,只是不说话。这时,有记者进屋采访,女子一看摄像机,立即捂住脸,坐在了地上。

我经历过很多这样的场面,几乎每一次,小偷都是捂住脸不让拍照。

据店员讲,由于店比较小,店员比较少,女子进店后也没人注意她。她进店转悠了有十几分钟就出来了。“当她走出门时,我们一看她裤裆鼓囊囊的,就跟过去拉住了她。”店员还没说完话,女子就开口了:“我把东西掏给你们。”说完,就从裤裆里往外掏东西,保鲜的五花肉、火腿肠、牛肉干等,掏了一堆。店员计算了一下,有200多元。

女子掏完东西要走,被店员拉住。看见店员报警,女子也没说什么。

看着摆放在桌子上的东西,大家都很奇怪,真不知道这些东西她是怎么装进去的?

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

民警上前询问,女子还是捂着脸不说话,后又趴在了地上。电视台记者对着她摄像,问她为什么偷这些东西,女子没有回答,只说“别拍了”。

就在记者调转镜头,询问店员情况时,突然“咚”的一声,大家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了。扭头看时,女子双眼流泪,正用头撞墙。女子欲再次撞墙,被民警上前紧紧拽住。

我当时也被吓了一跳。干记者这么长时间,还是第一次看见一个女子撞墙,她嘴里说着:“别拍了,别拍了。”其实当时并没有人在拍。

看见这种情况,我们都很自觉地退了出来。在民警的劝说下,女子不再撞墙,同意跟民警去派出所接受调查。目睹这些,我放弃了单独和她对话的想法,我很担心她出意外。

民警带她去了林山寨派出所,我也跟过去了。只是想了解一下民警如何处理,这是采访应该做的。当时,在派出所5楼走道内,我看见民警白岩在里面坐着,正对着门口。我问他:“那人不在这个屋吧?”我指的是那名女子。因为一般情况下,嫌疑人移交到派出所后,派出所民警都要找个房间单独询问,巡警一般不再过问,只负责写移交情况。

但民警示意了我一下,我回头一看,女子正坐在墙角的椅子上。这时,摄影记者老邓也跟了进来。老邓还没看见女子,女子就已经看见了他斜挎在身上的照相机。

让所有人吃惊的是,她突然倒在地上,“咚”,又用头撞到了地板上。我第一反应就是从屋里出来,将老邓也拽了出去。

“你们先走吧,她要真撞死了咋办?”派出所民警也很紧张。

说实话,那时我突然感觉去派出所是个错误,虽然,从工作的角度我必须去。

“她要真撞死了,我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的。”我和老邓说,那时,我们已经离开派出所了。在派出所,我们待了不到1分钟,却听到了那声让人心惊肉跳的“咚”声。

事后,民警私下给我说,女子是南阳的,她儿子刚到郑州上高中,她怕上电视后,儿子看见了没脸生活。

她只是想让儿子吃好点

听见民警这样说,我突然很想知道,她的家庭到底是怎么样的,我能为她做点什么。

昨日下午,我给林山寨派出所一民警打电话时,他说已经让女子走了,只批评教育,不处罚。

在电话中谈起这事,他也是不住地叹气。他说,女子把孩子送到郑州上学,已经花了上万元了,她说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但又不舍得买,但还想让儿子回家能吃好一点,才会去超市偷这些东西。其实,她本质并不坏,很普通,仔细想想,还可以说这人有点傻,不然,就不会一下子在裤裆里装那么多东西,让别人看出来了。

对于这样一个人,民警根本下不了决心去处罚她。超市的人听说后,也很同情她,就表示,东西没有偷走,也没有损失,就不再追究了。

情节轻微、未造成大的损失,并且有了超市的不予追究,民警也很快对她做出了批评教育,让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做这种违法的事了。

在整个过程中,女子一直都不愿意多说话,民警也没有多问。虽然大家都很想知道她的家庭情况,但大家都担心她再撞墙。

【采访手记】

一次没有对话当事人的采访

民警给我说,有她留的一个电话,你要不要给她对话?

我说,算了,我宁肯相信她说的是真的,也不愿意让我的举动给她的生活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写这个稿子的时候我就在想,肉这种东西,在生活中有它不多,没它,时间长了还真是想得慌。前段时间,同事曾写过一个稿子,一名男子说是为了给生病的妈妈弄点肉吃,就偷了肉店一块肉,结果被抓了。

这次也是和肉有关,不同的是,她没有多少话语,她真是将头撞出了几个“实实在在”的大包。也许在偷肉时,她想的只是让孩子能在长时间素食后吃到肉。但她被抓了,那种潜意识的屈辱感才会让她做出这种举动。无论是偷肉还是撞墙,都是为了儿子。

这种行为我不知道怎么去定性,荒唐?无知?还是可怜?我内心很复杂。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派出所也不知道,店员也不知道,我们都没有去问,没有去记录,只是希望她回去后能恢复正常生活。希望她的儿子在别人面前说话时,可以骄傲地说:“我有一个好母亲。” (本文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作者:邢军)
发表于 2008-7-11 23:25 |

如果把四川一年的公款吃喝的钱拿出来,可以重建一个都江堰!

如果把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的钱拿出来,可以重建整个四川!

发表于 2008-7-12 12:27 |
公款吃喝,中国特色,身价的象征

发表于 2008-7-12 16:55 |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突然有种感觉,怎么一下就回到解放前了.搞不懂!!!
发表于 2008-7-12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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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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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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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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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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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9:18 |

公款吃喝是咋过在财政上报销的?

真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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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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