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注册了乐山新闻网的海棠社区,完全是因为朋友说这个社区很能够反映社情民意,能个老百姓一个说话的地方。结果哪里知道,发一篇帖子《请姜书记作主,和谐社会里的行政强制高消费!!!》就莫明其妙的被删除了,一点消息都没有通知。根本不知道违反了论坛规则的哪一条?? 我录文如下(凭回忆写的,不一定和原文完全一致,不过内容一致): 姜书记、蒋市长:你们好! 我是市中区一个经营网吧的个体户,这些年来托党的福,自己解决了温饱。在个人宽带安装越来越多的今天,网吧的生意是每况愈下,已经到了维持经营略有盈利的薄利阶段了。 前些天,文化局通知我们开会,去了电信公司的会议室。会上要求每个网吧必须安装视频监控,会后立刻要求和电信公司签监控安装协议。因为我的网吧是网通、电信双光纤接入的,所以人家网通公司已经很优惠的给我们装了一个远程视频监控的摄像头。每年的费用是1680元。我想我已经有了符合文件精神的监控,应该不需要重复安装了。文化局局长说必须装电信的监控:350元/月。也就是4200元一年。我们本来有的,不需要啊!也没有听省文化厅说必须装电信的高价的啊? 这个月市文化局胡局长明确告诉我们,不装电信的就要我们关门,好久装了好久开。我这里想请你们二位父母官作个主。如果真的是省文化厅要求安装电信公司的高价的。我没有话说。 谢谢! 祝:好! 市中区一个小网吧老板 今天听说,这个海棠社区的某个管理员的老婆是电信公司的,不晓得和删除帖子有没有关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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